第100章 後果自負[第1頁/共3頁]
“不想乾了唄,歇息一陣子。”
“第二,李強拒不承認而範鵬承認卻不指認李強,如此說來,即便現場有遺留物都不能證明李強實施犯法。衝破口需求讓範鵬指認,這纔是事物間的關聯性。”
“是冇需求,但你曉得了又如何?”
馬哲對梁媛的家庭一向很獵奇,道:“你爸是當官的?”
梁媛點點頭道:“你冇接過案子,一下子接如此龐大的案子有些難度。你能夠找找陳主任,他辦案無數,甚麼案子都辦過,他會給你很好的建議。”
聽完梁媛的一二三四,馬哲非常讚歎,不愧是法學碩士,層次清楚,闡發精準。他坐在思慮了好久道:“目前案件還在窺伺中,等調查成果出來後我會當真籌辦的。”
“哈哈……”
馬哲眼眶紅潤,故作平靜道:“那我就不客氣地收下了,花了很多錢吧?”
“魏雪帶著她們瘋去了,估計去酒吧了。”
“哦,帶她們去哪玩?”
梁媛搖點頭道:“我不這麼以為,而爭議核心還是證據上。即便現場有遺留物,你如何證明犯法懷疑人實施了犯法?彆的,犯法懷疑人有冇有實施暴力,或者說晏楠是不是誌願,這些都得一一印證。”
梁媛層次清楚道:“第一,現場遺留物必定是最關頭的證據,是充分前提而不是需求前提。舉個簡樸的例子,對方指責晏楠通過其他渠道獲得遺留物造假訛人,完整說得疇昔,畢竟時候這麼長了。”
馬哲愣著看了幾秒道:“你在思疑我的解纜點?”
梁媛道:“我不是思疑,而是就事論事。既然對方不承認,那必定要請狀師為其辯白,而你要想到對方用甚麼觀點顛覆你的證據。如果掌控不好,很有能夠要敗訴。”
梁媛問道:“這段時候過得咋樣?”
梁媛撇嘴道:“我是給一個冇知己的人籌辦的。”
“第四,晏楠得病到底與該案件有無直接關聯性,也是本案的爭議核心。遵循究竟推斷看似是案發後導致晏楠得病,可她有無家屬遺傳史,或者說遭到其他外界壓力得病等等,這必須有相乾左證證明。因為你剛纔已提到,煩悶症病情龐大,很難推斷。”
馬哲將晏楠和陶珊的事講了一遍,梁媛聽著入迷,過了好久道:“陶珊父親的案子倒也不龐大,純真的勞動膠葛案。而晏楠就有點困難了,畢竟疇昔五六年了,取證上比較吃力。”
“這點我倒不擔憂。”馬哲道:“已經拿到部分證據,並且很有壓服力。我最擔憂的是外界乾預司法,這就難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