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我和嵐監不得不說的往事[第1頁/共3頁]
那幾個貨我熟諳,在我們黌舍那片開飯店和檯球廳、遊戲廳,算是小地賴子一類。
“唉...”
第一次當然是前幾天公事員終究前口試的時候,她在走廊裡呈現過好幾次,偶然還坐在那邊好久。
腳下一絆,大波浪竟然跌倒在地,手裡的坤包一下子甩出好遠。
但,門生仔,又冇有深仇大恨,我們不想也犯不上歸去跟他們乾仗。
我就親目睹過他們和彆的飯店伴計不止一次兵戈,動手凶惡,每次都把人家打得頭破血流。
跑得倉促失措,大波浪畢竟是女人,力量比不上大老爺們,跑著跑著眼看就要被那些貨們追上。
“朋...朋友。”我特麼的腫麼有一種做賊心虛的感受。
“楓哥,你跑哪兒去了?我等你一起用飯呢!”
在批發市場,我做了一件看似很俗,但並不是大家都能做、敢做的事兒---豪傑救美!
時候倒回,那天的景象,我在日記裡簡樸記錄過。
“藍調吧,”嵐監想了想又說,“我冇錢,飯錢酒錢你花。”
“哎,我說你此人,如何...”
成果,不在他家用飯,周邊的幾個店麵竟然冇人敢收留我們,特麼奉上門的錢都不賺,也是奇葩了。
交警管過幾次,乃至公安也來刑拘過幾小我,但不曉得為甚麼過不了兩天就會放出來,這些傢夥仍然我行我素乃至變本加厲。
“好,彆太貴就成!”
“哼!”
厥後,在日記裡,我非常有氣勢地寫下以下一句話。
換句話講,我正想跟人打一架宣泄宣泄呢。
厥後才曉得,這些傢夥有個端方,隻如果他們開口先問過,不管在不在他家吃,都算他們內定好的客人,誰也不準收留。
“我和一個朋友出去用飯,明天能夠會晚點兒回監獄!”
或許當時正趕上林芬甩了我,表情愁悶想宣泄,是以不時處在一種精力失控邊沿。
我舉動手機不曉得如何解釋。
那次哥幾個愁悶壞了,直到走出幾條街,才重新找到用飯地兒,邊吃邊罵這夥兒人傻逼。
此次,在批發市場裡看到竟然是這幾個貨在追一個女人,特麼我的氣就不打一處來。
正在想著苦衷,俄然感到前麵的人群就像被人用刀劈開似的,紛繁向門路兩邊躲閃。
距她十幾米的遠處,三四個胳膊上紋著龍或者癩蛤蟆啥的黑衫男人正大喊小叫追著,各種氣勢洶洶。
這些傢夥夏天的時候會在路邊架上燒烤攤,鋪得滿馬路都是,不但擋住彆家做買賣,乃至梗阻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