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讓我踹兩腳[第3頁/共3頁]
劉山方纔一臉驚駭的轉過身,便刹時淹冇在了人潮當中。
一群地痞簇擁而上,乃至那幾個女地痞也像開了外掛似的,有兩個衝的竟然比男同胞還要快。
但他卻感遭到前所未有的驚駭,就彷彿麵前這小我踩著屍山血海,殺人對他來講,不過是輕鬆一笑那樣簡樸。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勒迫或者其他體例擄掠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懲罰金;有嚴峻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極刑,並懲罰金或者充公財產,持槍擄掠就屬於嚴峻情節。”
“嘭!”張東仿照了一下聲音,嚇的劉山滿身一顫抖,幾乎一屁股坐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