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極品女友

心裡話,書友都進來看看。[第1頁/共2頁]

這本書我會寫謹慎點,不觸碰法則,大師就彆擔憂了,記得我2010年寫第一本書,也就是處女作的時候,當時每個月稿費300塊錢,300塊錢能買甚麼?但是我對峙寫到結局,220萬字完本的。以是寺人題目,不消擔憂,毫不寺人。

寫書實在費時候費腦筋,很多時候,朋友找我出去玩,我都回絕了,比來一向想去看韓寒的電影後會無期,但就是騰不出時候來,下了班要碼字,歇息天又要補更,每天都感受很忙很忙。每天兩千字,一天五章就是一萬字,每天寫完後感受真的很累,不過,我得咬牙對峙下去。

高二時候迷上小說,上課看熬夜看,導致學習成績直線降落,本來能混個本科的我終究混了個專科,然後稀裡胡塗的去專科黌舍讀了電機設備維修與辦理專業。當時候也冇想甚麼,厥後大二時到上海工廠車間練習了半年,去浦東的環球金融中間和金茂大廈玩了下,看到穿戴光鮮,開好車的有錢人。開端悔怨了,悔怨當初為甚麼不好好讀書,為甚麼人家能做辦公室開豪車而你隻能在車間當苦B的車間工人?當然,這個天下上是冇有悔怨藥的,就算按照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回到疇昔,你也冇法竄改已經產生的究竟。實在寫書一向是我的胡想,以是現在事情了,我也一向在對峙寫,為了錢,更多的是為了胡想。我的抱負餬口是一邊寫書,一邊去內裡的花花天下經曆,去打仗職業,可以是辦事員,快遞員,潔淨工等等都能夠。現在的事情,我至心不喜好乾,但是人長大了,不能隻為了本身而活著,另有家人。

第一人稱的小說和第三人稱分歧,我上本謄寫的是第三人稱,第三人稱視覺開闊,以是寫起來很帶感,第一人稱必須以配角視覺來講故事,難度比第三人稱大,略微掌控不好,就輕易出題目,以是現在這本書我寫的很吃力,就怕掌控不了情節導致寫崩了。

上麵是個小飛騰,明天我好好想想,爭奪把它寫好,寫出色。之前的3章加上明天的1章欠下4章,明天後天歇息,到時候會把欠下的都補上。

對於小說,我最早迷上的小說是金庸的小說,他的小說“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包含短篇《越女劍》我都看過。厥後金庸先生的小說看完,我又開端在網上找小說看,因而開端打仗收集小說,《誅仙》《神墓》《盤龍》等等看得如癡如醉,上課看,早晨看,熬夜看,當時候我感受我瘋了。不過那種癡迷的感受,現在回想起來,挺記唸的。在我的瞭解中,文學以兩種情勢存在,陽春白雪和下裡巴人。相而較之,我更喜好下裡巴人一些,也就是淺顯文學。收集小說從出世以來一向被詬病,實在不管是陽春白雪還是下裡巴人,都是寫給人看的。就拿小說來講,寫的是一小我,幾小我,一群人或者成千上萬人的脾氣和豪情。我以為,不管是傳統小說還是收集小說,隻要能讓讀者感到激烈的震驚,與書裡的某些角色產生了共鳴,引發呼應的情素,就是一部好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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