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粉絲是昏君

第7章 鵝毛筆[第1頁/共4頁]

剛返來的時候,她弄了點沙土返來,這會兒就能派上用處了。拿了一個破了的陶鍋,將沙土放出來,將沙土加熱後,把羽管插了出來,然後再拿出來時,羽管就變得透瞭然,如許筆就會變得更耐磨堅毅。

秀才屋舍高三寸,彼時弘治天子歸天冇幾年,明朝民風尚古樸,那裡有人敢明目張膽的行僭越之事?

想起城裡的見聞,簡二哥很快將簡父的叮囑忘腦後去了,拍動手道:“好啊,好啊,我們去城裡住,去城裡住!”

常州自古文風鼎盛,儒風蔚然,又處經濟發財地區,自有宋起便是科舉大州。

“你要當逃民我還喊不得了?!你堂堂相公爺的令媛竟然口出鄙諺?!噯,噯,大師快來看啊!快來看,這小娘皮罵人可真利索,之前她都是裝的,你們都被騙了!要我說,那屋子就該拿來賣了,如許也不消擔憂她當逃民了!”

“不好。”

簡寧麵露諷刺,“是你信你這無知粗鄙村婦?還是信我這個受過賢人教誨的人?”

她研磨,簡二哥打扇,簡寧將紙放開,鵝羊毫沾了墨水,略一思忖,便是在紙上寫下幾字:山野誌異之嬰寧。

簡二哥點頭,“這屋子不能賣,三娘,不能賣屋子。”

簡寧帶著簡二哥回到家,一邊燒火,一邊揣摩這事,想了半晌才道:“哥哥,今後我們去城裡住好不好?”

待羽管冷卻後,又拿著竹簽子將管子裡掏了掏,將鱗片狀物質掏空,如許便利儲墨和謄寫。接著,她又尋來剪刀,在羽管根部斜切了一刀,筆頭與握筆處又作了一番修整,沾了墨水,發明謄寫已很流利,不由對勁地笑了。

那啥……

“你管天管地,還管得了我拉屎放屁?!”

如許熱的氣候,怎能不來點冬瓜排骨湯去去暑氣?見簡寧又買肉食,簡二哥不乾了,“三娘,不能每天吃肉,留著買米。”

“王家錢婆!”

“放心!”

歸去的時候,在顛末王家村四周的集市時,順手又捎帶了兩斤排骨與冬瓜歸去。

說罷拉過簡二哥,道:“我們走!”

X的!甚麼神邏輯?並且這清楚就是謀事麼!她是不想惹事,可不代表她是個好欺負的人!這一而再,再而三的,真當她是病貓了不成?!

簡二哥的智商隻要七八歲小孩的智商,被簡寧這麼一繞,再見她那信誓旦旦的神采,那裡還管帳較其他?當下歡樂地從簡寧手裡提過統統東西,道:“嗯!三娘,我來拿!”

頓了下又問道:“莫非你不喜好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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