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粉絲是昏君

第11章 買房[第2頁/共4頁]

而隨後的幾天裡,畫皮再一次刊印,數量達兩千冊,而這兩千冊可就冇優惠了,都是遵循七錢銀的代價售賣的。

撇去這些,房屋的保管倒是很好,仆人家留下的管家奉告簡寧,這屋子客歲才創新過,傢俱也可留給簡寧,代價完整好籌議,但前提是要將家裡本來兩個幫傭留下。

再說,這五彩斑斕的,簡寧也不喜好。本質多好啊,簡簡樸單,樸樸實素,她就喜好簡樸的東西。

明朝製止奴婢買賣,非讀書階層也不得使喚奴婢。不過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隻要情願動腦筋,總能鑽法律的縫隙。比如這幫傭幫閒就是法律縫隙的產品,除此以外,另有義男義女。

“是,是。”

臨水而居的巷子出行也便利,多有船埠,花上幾文錢,便能夠坐船去城裡的任那邊所。同時,這裡也是很多商家,手產業者的堆積地。

她想了想,道:“一百二十兩銀子是不是虛高了?”

牙人拉著老管家一陣嘀咕,過了一會兒,管家過來,道:“也罷,既公子誠懇,我等也不能拿喬,就一百兩吧,但這幫傭……”

李娘有些懵,不知簡寧這是要做甚麼。倒是張娘很機警,忙連輪作揖,“多謝先生恩情。”

簡寧說著又拿出二兩銀子,衝張娘道:“張娘,你去買些菜肉返來,趁便再購置些兩床蚊帳。另有,買些艾草,將家裡熏一下,再找個漆工過來,將這些彩色的東西都給我去了。”

“這……”

二者分歧處在於,前者有人生自在,屬於雇傭製;後者實在就是暗裡蓄養的奴婢奴婢,但是閃現在文書上非買賣,而是過繼。

“先生,這多都雅啊,去了不就欠都雅了麼?”

幫傭自我先容著,“我叫張娘,她叫李娘。”

簡寧擺擺手,道:“這樓上樓下也好幾間屋子,我哥哥年幼受了風寒,燒了腦袋,需有人不時照拂伴隨,就你二人怕是不可的。擺佈都是要找人,既是本坊的街坊天然是要照顧本身人。”

管家故作深思,實在仆人家給他的底線是八十兩。但這類事,當然是賣得越高越好了,以是他也得拿拿喬,看看能不能再加點錢。

牙人急了,這公子目光極高,若這家談不攏,上麵幾家估計也看不上。且這老頭開價的確高了,普通如許的房屋八十兩就夠了。就跟這公子說的,人家還不是圖個便利麼?不然本身創新屋子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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