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豔狐傳[第1頁/共3頁]
萍兒站在身邊,對他壓力太大了。
“少爺,我來幫您研墨吧。”鄭浩正在遲疑間,萍兒提著裙子快步走了過來。
到了厥後,母狐又公開裡護送葉自成進京趕考,悄悄地幫忙他金榜高中。
鄭浩清算本身占有這具軀殼前仆人的影象,這才曉得,前身小正太的父親買了萍兒返來,大有給兒子蓄養一個童養媳的目標。
現在,萍兒再一次主動纏足,大抵是感遭到鄭浩對她的關敬愛好,以是,她又下決計重新用裹腳布將本身雙腳纏了起來。
鄭浩挑了挑眉毛,看來萍兒出身不壞,其父明顯是文人階層中的一員。她為何會淪落到本日之地步呢?
這大抵就是女為悅己者容的意味。
以是就令萍兒開端纏足。
腳指都廢掉了,如果裹得時候長了,腳指上的肉都會腐臭掉,不臭纔怪!
比及了清朝,纏足之風更加昌隆,社會各階層乃至貧苦人家的女孩也多有纏足者。
鄭浩待萍兒分開了,略一思考,他便開端正式作畫。
纏足對女性的培植之烈由此可見一斑。
鄭浩提起筆來,略一沉吟,他就籌辦在鋪好的紙上繪畫。
“咳咳!是啊,為了生存,這是冇體例的事。”鄭浩一臉難堪地說道。
豈料他在破廟外的小山腳下撞見一個年青獵戶手裡提著一隻奄奄一息的銀色外相的狐狸。
“少爺,您太客氣。”
萍兒取來淨水,開端漸漸地研磨起墨汁來。
能夠這麼說吧,恰是因為纏足之風的流行,使得封建社會婦女的職位日漸降落,到最後竟然已經鮮明成為男人的從屬品了。
“那我去了。”萍兒靈巧地分開。
她的行動非常的諳練,姿式輕巧而帶著美感。鄭浩心道,這也算是紅袖添香了吧。
這母狐覺著葉自成漂亮不凡,甚為愛好,便對葉自成各式勾勾引惑,又設想豪傑救美的機遇給葉自成。
“我覺得少爺會喜好。”萍兒垂首聲若蚊蚋道。
“冇如何?少爺,這等粗活還是交於我吧。”萍兒臉上閃現一絲痛苦的神采,說道。
鄭浩這麼想著,便親身脫手清算石桌子。
鄭浩搖了點頭。
不過,他固然會寫羊毫書法,但還真從冇研過墨。
得了官以後就帶著侍從到那破廟周邊尋覓愛人的下落。
他返身歸去本身房內,將萍兒收起來的文房四寶給拿出來,在院子裡桂花樹下的那張石桌子上擺放好了。
婦女纏足,始自北宋,興於南宋,在明朝開端大範圍提高,不過,仍然範圍於縉名流人等有閒階層的女子,那些達官朱紫的女眷者中纏足者浩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