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存在的意義[第2頁/共3頁]
過了三分多鐘,我按下停息,慢條斯理道:“統統東西,我都會原封不落的讓法官聽一遍,您說......”
“......”
“你方纔挺不符端方的,起碼,不該在他不知情的環境下灌音。”
“這場車禍毀掉的東西,你又想過冇有?”
“成果...不是很好。”
“你們這是棍騙!”
“叫個代駕吧,你喝酒了。”
正如那天老王給我闡發的那樣,這孫子早就做好了最壞的籌算。
“不過,我想也不消問了,這都有。”我指了指那支灌音筆,自問自答。
“嗨,這話說的。”
過了半晌,孫林海放下了酒瓶。
“孫哥,跟哥們講講,你是如何答對他們的?”
“哎?”
“嗯?”
何況,他的做派,不值得人去憐憫。
孫林海搖點頭,續上一支菸,吧嗒吸了一口,淡淡道:“先挺著唄,能拖一天是一天,拖不住了,大不了回絕補償,然掉隊去蹲幾年,出來以後又是一條豪傑。”
孟陽深諳此道。
“話不能這麼說吧?”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張梓琪問過我,法律真的能保護弱者的權益嗎?我給她的答案是,隻要曉得應用法律,它就會。
它是冰冷,冇有情麵味的,它又是公道的。
“我也冇彆的意義,就是來找你體味體味案子的,這件事兒我們律所已經接下,為了全麵一些,過來問問你的定見。”
伸出頭,指著本身的腦袋:“來,往這來,我還就奉告您了,你如果打了我,我不把你告到傾家蕩產都不罷休。”
孫林海,就是這類人。
“天曉得,走一步看一步吧。”長歎一口氣,我問孟陽:“老孟,你說我們存在的意義是甚麼呢?學了那麼多年的法律,到最後還不能保護拜托人的權益,你說咱這幾年是不是活在了狗身上?”
終究,我還是冇法忍耐他這個嘴臉。
“如何辦?”孟陽見他出了門口,問道。
“孫林海。”
“誰都有不利的時候不是?”
我道:“您看您正當年,那但是家裡的頂梁柱啊!您要出來了,您家不就散了嗎?”
“孫哥,那你就籌算乾挺著?”孟陽問了句,許是怕孫林海衝突,他緊跟著解釋道:“我冇彆的意義啊,就是替你焦急,冇準我們能給您支支招甚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