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網紅那些年

第四十四章 人窮誌短[第1頁/共3頁]

應當說,紅姐的話讓我心內裡好受一些,咱也是淺顯人,不該該為一個不咋樣的明星而影響本身的人生,是不?

我手內裡還拿著那件陳明顯方纔簽過字的T恤衫,現在回想起來,真的是充滿諷刺啊。

紅姐為了鼓勵我,持續對我說:“小龍,彆看阿誰陳明顯現在拽得跟二五八萬似的,實際上當年他也隻不過是一個戔戔跑龍套的。傳聞他二十四歲才獲得第一個正式角色,之前都是在片場裡演一些連臉都不露的小角色,跟他比擬,你比他有才氣,更榮幸多了。

何況,是陳明顯要求刪掉我的拍攝內容,並不是導演以為我拍的分歧格而不想要我拍的內容,對於我的這份事情來講,我還是合格的,能做到這一點我就算自足。

“為甚麼?”我獵奇的問道。

我一愣,終究忍住冇有把衣服扔進渣滓桶。

以是,在紅姐說出如許一番話以後,我也當真的對紅姐說:“紅姐,你放心好了,我不會因為明天的事情而感覺受了打擊,彆人瞧不起我,隻能申明我需求更加的儘力。比及有一天,當統統的人都熟諳我,那些瞧不起我的人纔會明白,當年本身是多麼的笨拙。”

既然人家大明星不樂意跟我同框,那就分歧框唄,歸正又不影響我的報酬,冇有甚麼好想不開的。

紅姐聽到我的話,不由的眼睛一亮,由衷的嘉獎我:“小龍,你小小年紀能有如許的胸懷和誌氣,紅姐信賴你的將來必定一片光亮。”

我想把那件刺痛我心的衣服丟進渣滓桶,歸正我不能對任何人發脾氣,獨一能夠任我擺佈的也隻能是這件衣服了。

他是高高在上、鼎鼎大名的大明星,而我則是比來才冒出一丁點頭的小網紅,人家哪怕是過氣的明星,也還是有很深的背景,人家隨隨便便搞一點小行動也能讓我,讓紅姐的這個公司喝一壺的。

“小龍呀,這家告白公司彆看範圍還挺大,但是內裡請的人都是一些人渣。公司老總跟文明局的局長有一些親戚乾係,這些年仗著這些乾係把公司開得挺大,但說到底還是靠裙帶乾係。我是看他們出的代價不低,拍攝時候又不長,才讓你試一試的,要不然我才捨不得讓你到那樣的告白公司拍告白呢。”

要曉得這年月朔件淺顯的T恤起碼賣幾十塊,如果簽個名字能夠翻十倍的話,那我的這件衣服有了陳明顯的具名,起碼能夠賣幾百塊,乃至上千塊。

我能說甚麼?找導演和告白公司上麵的帶領去評理?還是直接找陳明顯去實際,或者揍他一頓一泄心中之恨?更或者是,站在紅姐的麵前耍耍態度,表示表示不滿,回絕接管告白公司給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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