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NPC的那些事

第14章 火[第1頁/共3頁]

歸順南豐村,上交統統支出和糧食,還不準持有兵器?

我的力量用不完,但是血會流完。

南豐村的人笑的彆提多高興了。

我很瘦,底子搬不動一小我,更不消說一下子扛兩個。

“殺,殺,殺啊!”

“殺啊!”

是村長的聲音。

南豐村村長扔出火把。

“我……”

“踏踏踏!”

我衝著聲音方向嘶吼:“我還能站起來,咱村的男人還冇有死絕,你給我滾,滾!”

“陳一是吧!”

我得守住橋,守住他們的屍身。

我苦澀的笑了一下。

“咚咚!”

以是,我們就該死被欺負?

“燒了他們的村莊,燒了他們的橋!”

村長歎口氣,弓著身子走上木橋。

“好,簽條約!”南豐村領頭人扔過來一個卷軸。

每砍倒一小我,我就舉刀持續衝鋒。

是啊,成車成車的往外拉金子銀子,他們應當歡暢。

我聞到了烤肉的味道。

我舉著刀,不敢喘氣。

是俺們村的人!

我就像死狗,眼睜睜的看著他們搬空了俺們村。

我甩甩頭,讓眼睛能夠看清產生了甚麼。

我昂首,儘力展開眼,看著橋的劈麵。

“你們……能不能讓我們把屍身挪走?”村長求他們。

“非簽不成。”

“我就要去簽!”我咬著牙,吐出五個字。

提米比我壯,木工比我高。

但是現在呢?

不承諾?

“孩子,歸去養傷吧。”

我不在乎。

我不想認命,我也曉得,不想認命就得玩命,因為不會有古蹟,就算有,古蹟也隻會來臨到敢玩命的人身上。

我挪到橋麵上,因為腿被砍了很多刀,冇體例走路,我隻能爬著,像狗一樣的爬著走。

“橋,我們的橋!”

我被火燒過,很疼。

冇有力量,錢就是彆人的錢,地就是彆人的地,糧食就是彆人丁中的饅頭。

南豐村領頭人嗤笑:“就因為你們弱,就憑我們強,這就是法則!”

“我去簽!”

我也瞥見星星衝我眨眼,彷彿在嘲笑我無能為力。

我承諾過提米,要守住我們的橋。

我扭頭看去,十幾年如一日,隻在大樹底下轉圈的村長,竟然來到木橋。

我看著村長簽下了名字,冇法禁止。

嗬……玉輪咋變紅了?

“好啊!”南豐村村長笑眯眯道:“讓他去搬,我隻給他一次機遇。”

兩根火把。

“陳一!”

“木…木工!!!”

是啊,為甚麼我一開端冇有想到,庇護想要庇護的人,再多的錢,也不如力量。

因為他們的刀,就架在俺們村人的脖子上。

我不想提米和木工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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