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範冰冰主演)

第17章 序言:二十年後(8)[第2頁/共6頁]

賈聰明:

“我連啥事還不曉得哩,咋就怪我了?”

“那就辦唄。辦成,我們一步登天;辦不成,咱身上也掉不下一塊肉。”

“關頭時候,我冇有掌控好哇。”

“事過境遷,事過境遷了。就是我有這意,人家正在告狀,也冇這心呀。”

“這叫啥話?這倆事兒咋能比呢?我這兒冇法叫你目睹為實呀。彆說在山東,就是在咱縣,我跟李雪蓮在床上搞的時候,你也不能在床邊看著呀。”

趙大頭開端躊躇:

趙大頭又信誓旦旦回簡訊:

賈聰明又翻開天窗說亮話,把自個兒想當法院副院長的事,給趙大頭說了。說過,又拍巴掌:

趙大頭:

縣法院審判委員會的專職委員叫賈聰明。二十年前,這個位置,一個叫董憲法的人曾經坐過。當時李雪蓮找董憲法告狀,他說該案不歸他管;兩人爭論起來,他罵了一聲“刁民”,又罵了一句“滾”;厥後李雪蓮闖了大會堂,他和法院院長、縣長、市長一起被撤了職。專委被撤後,董憲法愛去牲口集市上看賣牲口,一看就是一天。八年前,董憲法得了腦溢血;五年前,董憲法死了;統統都成了過眼煙雲。

賈聰明:

李雪蓮的腦袋,“轟”的一聲炸了。

真成還是假成?

趙大頭點頭:

趙大頭一愣:

“難處誰都有難處,我最大的難處,是我那不爭氣的兒子,在畜牧局當臨時工,一向想轉正,一向轉不了;每天返來,還要刮我的油水。”

活動就需求活動經費。跟三十多個庭長比,賈聰明這方麵不占上風。因專委有職無權,告狀的便很少給他送禮;庭長有職有權,常日的堆集比賈聰明豐富不說,現時費錢,還能夠在庭裡實報實銷。冇有公家做後盾,賈聰明便比庭長們泄氣很多。冇法拚公,隻能拚私;法院一個專委,人為並不高,每月人為,也就兩千多塊錢;賈聰明的老婆在病院當護士,每月人為一千多塊;他爹老賈在街上賣生薑,也隻能掙個仨瓜倆棗;而給帶領送禮,仨瓜倆棗,卻拿不脫手。總不能給帶領提一壺花生油、拎兩隻老母雞或送一籃子生薑吧?不但不能送油、老母雞和生薑,事到現在,送多貴重的東西都不趕趟了,得直接送錢。三十多人比著送錢,彆人有公家做後盾,賈聰明從自個兒身上抽筋,半年下來,其彆人就把賈聰明比下去了。不但比下去了,賈聰明身上的油,也已經被榨乾了,再也送不起了。但已送出一些錢,如副院長到頭來落到彆人頭上,他的錢就即是白送了;名義上,專委又比庭長高,到頭來讓一個庭長成了本身的帶領,丟的就不但是個職務,而是裹稈草埋老頭,丟了個大人;賈聰明又有些不甘心。但錢是個硬通貨,家裡的親戚都是貧民,常日還來求賈聰明幫手,冇有一個指得上;賈聰明有職無權,有錢人多不與他來往;左思右想,無籌措處;在法院又不敢暴露來,隻幸虧家裡唉聲感喟。這天早晨,他爹老賈賣生薑返來,見賈聰明悶悶不樂,便問他憂愁的啟事。賈聰明冇好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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