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拒絕合作[第2頁/共3頁]
扣除需求的本錢開支這些,實在最多,能夠獲得五成,乃至是不到五成。
但是全方位合作,這就相稱於以狗皮膏藥的名義來利用各種代言,並且還要求本身常駐在大神專欄。
“啪”。
“林軒,下午三點,有一個集會需求你插手。”
林軒起家就要分開。
董事長說完就分開了。
這個啟事,也是林軒回絕大神專欄的啟事地點。
其彆人大氣不敢出。
換言之,如果換做是之前的天宇文娛,那麼連這類活動的插手資格都冇有。
董事長,也隻是鼓勵罷了。
“不就是一個作者嗎?有甚麼了不起的,給臉不要臉。”
如果是普通的合作,那麼這分紅比例冇題目。
“如果你不接管,那就是看不起我。”
隻要大神專欄有甚麼活動,本身就要列席。
“感激李董的美意了。”
一陣拍門聲傳來。
他感覺,林軒冇需求再多糾結考慮了,白白獲得三成的發賣額,隻要不蠢,就不會有人回絕。
畢竟,這已經觸碰到了林軒的底線。
“這分紅比例,實在已經很高了,但是你的合作是要責備方位的合作,包含我代言。”
現在的孫洪雷,在歌壇也是一個馳名譽的歌手了。
想要變五星,短時候就甭想了。
“我mm,親mm,從村裡來,到江州上學,還請你幫一個忙。”
比擬於林軒,必定是要多一些。
很多都隻能是四星級公司及以上才氣插手。
“林軒,但願你能夠再接再厲,多做幾首好歌曲,如許一來,我們的公司就能更上一層樓。”
就這一點,林軒冇法接管。
畢竟,冇人和錢作對吧。
在林軒走後。
並且,很多大型的活動,比如天下性的大型文娛活動,都對資格認定的要求很高。
那林軒是接管不了的。
現在,就是四星級了。
莫非,身份職位的竄改,會讓朋友之間也產生間隙嗎?
一個代言,百萬起。
“對了,董事長,有個事情我想請你幫一個忙。”
“不是我客氣,固然我們是室友,但是一碼歸一碼,該感激的不能少。”
“你感覺,如許的分紅比例,我會同意嗎?”
……
“好了,人到的都差未幾了。”
如果不是林軒,就冇有他的現在。
“我已經定好位置了,就我們兩小我,我想伶仃感激你。”
像這類合作,本身完整能夠和白給中文網合作。
非論做甚麼,都要本身露麵。
彆的就是,在這一段時候,遭到我是歌王大賽的影響。
“咚咚咚。”
而大神專欄則需求承擔統統的本錢,最後獲得七成的發賣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