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之黃金大道

第39章 烏龍[第1頁/共3頁]

而王君返來以後的答覆也很有題目,在他看來是賣給了黃成武,冇有甚麼題目,但是在王媽王爸看來,他這是賣給了高鬆,以是纔會呈現如許的烏龍環境。

同時還規定,權力的庇護期為作者畢生及其滅亡後五十年,停止於作者滅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停止於最後滅亡的作者滅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而他的目標很簡樸,就是但願王君的父母能夠做通王君的思惟事情,把《我的將來不是夢》的統統版權都賣給他。

也就是說,隻要王君承諾了這件事情,這首歌就和王君再無任何乾係了,而他也不能和彆人說這首歌是他寫的,不然高鬆就有來由告他。

在這個文娛亂世,不管是甚麼行業的創作者都是非常吃香的,創作型歌手就要比淺顯歌手要受歡迎一些,畢竟身上覆蓋著一層名為“才調”的光環!

高鬆也簡樸的調查過了王君家的家庭環境,媽媽戴蘭是家庭婦女,冇有甚麼支出來源,爸爸王平是一家國企的出版社,每個月隻要不到五千塊的人為,獨一的一套屋子還是上一輩留的。

“媽,這是我給你買的衣服、金鐲子,對了另有你的偶像黃成武的專輯署名照……”

王爸和王媽兩人拿過檔案,翻來看到最後署名的時候,終究肯定以後兩人對視一眼,頓時有些不美意義的看了王君一眼,就把檔案還給王君了。

一張存了四十九萬的銀行卡!

這裡所說的統統版權和王君、黃成武簽訂的阿誰不一樣,指的是《我的將來不是夢》的署名權、改編權、利用權和版權。

“小君啊,我之前是如何教你的,你如何能夠做出這類事情呢?”

他既討厭那些買來彆人的作品用來沽名釣譽的人,也討厭那些因為賣出了作品統統版權而自艾自怨的人。

“當然還在啊,那,這是簽訂的條約,你們能夠本身看嘛!”王君把和黃成武簽約的檔案從一堆禮品盒內裡給抖了出來,然後遞給了他們。

庇護期過期以後,任何人都能夠隨便利用作品,包含貿易操縱。但是需求說明原作者名字。

做兒子的當然不能和父母計算了,因而王君從速把買的禮品遞給了他們。

“看來是我們弄錯了,是爸媽弄錯了!”

“爸,這是你喜好的茶葉,另有你最喜好的作家――黎況的小說集……”

這心也太大了吧!

看著有些不美意義的爸媽兩人,王君也是很無法,本來他們兩鬨了個大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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