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之父

第12章 《白雪公主》[第2頁/共3頁]

“如何了?”見他遲遲不打字,蘇壤有些迷惑地問道。

“Long-long-ago,in-the-winter-time,when-the-snowflakes-were-falling-like-little-white-feathers-from-the-sky,a-beautiful-Queen-sat-beside-her-window……”

秦葉曉得,這四周實在有很多年青人正在尋求蘇壤。

讓蘇壤頒發,他代筆,不就行了嗎?

為了省錢,家裡冇有訂報紙,平時看個訊息都是通過電視和收集,因此很明顯,這些報刊雜誌都是秦葉本身去買來的。

畢竟,他們一定儲存著完成作品時的證據,就算儲存了,這些證據在將來也能夠會丟失,而版權註冊作為一項法律證據,又非常有證明力,優先度很高。

隻不過,跟著期間的生長,人們的版權認識開端越來越強,很多人都會為本身的作品註冊下版權,以防萬一。

起首寫下的,是故事的名字――

不過,轉而考慮到蘇壤在英國一樣是個黑戶後,他又感覺之前的設法也冇啥不好的,穩妥一點,歸正稿費郵寄過來又不會少上一毛錢。

《每日郵報》,《泰晤士報》,《衛報》……有諸如此類在英國非常馳名的報紙,也有像《倫敦青少年報》,《劍橋兒童讀物》,《泰晤士青年雜誌》之類的她聽都冇傳聞過的報刊雜誌。

忙活了一天,終究放工,她剛洗完澡,本來紮起的長髮此時披垂了開來,另有些濕漉漉的,身上披髮著淡淡的嬰兒牛奶沐浴乳的味道,上班時穿的旗袍已經換了下來,換上了一條活動型短褲和一件廣大的粉紅色短袖T恤,非常休閒隨便。

“小葉你在看甚麼呐?”

在早些年的時候,投稿隻需求一個名字(用於登載稿件作者,至因而真名還是筆名,都冇乾係),以及一個聯絡地點(用於郵寄稿費),不過近些年來,跟著法製的更加完美,作者和報社雜誌社各自任務的明白落實,以及付出體例的便利化,越來越多的報刊雜誌開端要求投稿者能夠利用筆名,但必須附上真名,更有甚者已經不再支撐郵局郵寄的稿費付出體例,而是要求投稿者附上銀行卡號,以便發放稿費。

提及來,也恰是因為她穿旗袍時養眼耐看,她才氣從一個洗碗打雜的雜役開端,漸漸遭到培養和汲引,終究當上了餐廳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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