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生活

第十二章 痞子文學[第2頁/共3頁]

給人的感受就是常日裡都城人談天時相互調侃的狀況,話裡話外都帶著損人的意義。

他發覺到這篇稿子和以往的稿子分歧,以往的稿子都是非常端莊的故事,這篇稿子從開首就不端莊。

當然,少兒欄目組是冷門,生長前程不大,但也不能就這麼辭職啊,太不珍惜機遇了,多少人想進都進不來呢。

都說人老成精,周天涯略微一揣摩就明白如何回事了。

三十多歲的年紀,一身筆挺的西裝,紅光滿麵,意氣風發,有種勝利人士的氣度,見了林子軒就送了一支鋼筆。

社會上的大事小事都拿來當素材,葷腥不忌,都在小說裡冷嘲熱諷一番。

至於這些事誰處理,不曉得,歸正不是本身的事,愛誰誰。

“這算是甚麼文學?這就是痞子文學麼?”一名老編輯激憤道。

僅僅是這類毫無顧忌的調侃就過不了關。

在這個過程中,有人發了大財,也有人吃了苦頭,酸甜苦辣,本身的人生隻要本身清楚。

林子軒曉得都城人說話不能全信,有一大半都是水分,不過此人應當是有了贏利的門路,不然不能辭掉事情,不留一點退路。

因為慕姍姍事前打過電話,這篇小說呈現在主編周天涯的辦公桌上。

周天涯五十歲出頭,在主編的職位上待了十多個年初,核閱過無數的稿件。

七月尾的一天,少兒欄目組那位一向告假的職員終究呈現了,此人此次來不是為了上班,而是要辭職,這件事在播送電台引發了不小的顫動。

這篇小說投給《都城文學》算是找對了門路,如果投給《華國文學》或者《小說月刊》那種國度級的文學刊物,頒發的能夠性不大。

看罷以後,周天涯墮入深思當中。

這些聞名作家大多在四十歲以上,寫的文章以說教為主。

傳聞是從香江過來的,好東西,值十幾塊錢呢。

看這類小說,就不能端著,最好是躺著,或者趴著,歸正如何舒暢如何來,不然就是翻開的體例不精確。

進入90年代,跟著文娛餬口的逐步繁華,文學已經不再是青年人的必須品,他們能夠挑選唱風行歌曲,看電影,到舞廳跳舞等等文娛體例。

周天涯最後做出了決定,在《都城文學》上登載《頑主》,一來是給慕致遠一個麵子,二來是摸索市場的反應。

此人在辦公室高談闊論,說南邊如何如何掙錢,就彷彿是各處黃金一樣,隨便撿,從香江弄過來一批貨,轉手就能賺上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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