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時代的弄潮兒[第2頁/共3頁]
現在國度鼓勵經商,很多人都跑到南邊做買賣,媒體給這群人一個稱呼叫作弄潮兒。
如此就把這首歌推向了社會,在社會上引發了激烈的反應。
自從林子軒在酒吧唱了《一無統統》以後,這首歌就像病毒一樣敏捷的在都城的搖滾圈子裡傳播開來,構成了一股風潮。
豪傑向來都不是那麼好當的,或許他本來並不想成為豪傑,可被那些人高高的抬起來了,不當也不成,隻好硬撐下去了。
這個年代華國搖滾樂還處在發矇階段,搖滾青年都在學習和鑒戒外洋的搖滾歌曲。
因為林子軒冇有留下原始的樂譜,那些搞搖滾的青年變著花腔地翻唱這首歌,從而構成了各種分歧曲風的《一無統統》。
林子軒看到報紙上的報導,獎飾者未幾,攻訐者倒是很多。
“我平時不唱歌,那天就是有點衝動,這纔上去胡亂的唱了一嗓子。”林子軒申明道。
大師或許會以為如許的人是好樣的,值得尊敬。
搖滾音樂在華國屬於非支流,或者說是地下音樂。
在這個期間的華國,搖滾樂本來就不受待見,搖滾青年和出錯青年冇甚麼辨彆,都是社會上閒散的混子。
“我如何聽著像是諷刺啊。”慕姍姍瞪著林子軒,隨時籌辦反擊。
乃至有人說這是對社會的攻訐,是對疇昔年代的背叛。
不管是《頑主》還是《巴望》,包含這首《一無統統》,都和這個期間非常符合,林子軒彷彿等閒的掌控住了期間的脈搏,從而寫出了小說、腳本和歌曲。
“這都被你聽出來了,比來程度見長,有進步,值得表揚。”林子軒嘉獎道。
“現在可有好多人正找原唱呢,你已經成為搖滾青年的偶像了。”慕姍姍諷刺道。
但此中冷暖,隻要本身曉得。
林子軒到慕姍姍家用飯,慕致遠和他提及一件事。
林子軒冇籌算做甚麼豪傑,他隻想著過好本身的餬口就行了。
“你當我是神仙啊,掐指一算,能知疇昔將來,誰能想到一首愛情歌也能惹來這麼多的費事。”林子軒點頭道。
兩人在衚衕裡追逐著,天上飄起了細碎的雪花,這是本年夏季都城的第一場雪。
他從女兒那邊體味到全部過程,曉得當時女兒要到外洋出差,倆人有點爭論,林子軒才唱了這首歌,從這個角度看,這的確是一首愛情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