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辯論[第3頁/共3頁]
每隊十二人,隊長一名,兵士十一人,每四隊一旗,旗長一人,旗手一名,傳令兵一名,軍法官一名,每旗合五十二人。每五旗一營,設正營長,副營長各一名,書記官一名,營長保護2名,每營265人。因而設置了2個營和3個旗。長矛兵排成5個麋集的橫隊,每橫隊正麵約50人,正麵向前或轉45度角向右突刺。當兵器和各種軍事質料都匱乏的時候,就完整不需求考慮甚麼各種龐大的戰術和陣營。當然這些黃海也都不會,統統人的兵器都是長矛和長槍,天然隻要一種陣法和戰術。
“重甲長槍陣,不管闖賊,韃子如何凶悍,都難以破之,隻要再輔以火槍兵,擺列戰陣四角,用火槍壓抑仇敵的弓手,佈陣穩步進步,不說無敵天下,起碼是不敗之師。”
“此長槍方陣,進可攻,又可守,所謂一寸長一寸強,隻要我們長槍夠長,陸戰刀手盾兵皆被我所製,且不怕馬隊,乃至馬隊都要被趕著跑,也確切被長途進犯所克,挪動不敷矯捷,但是你們不會真的覺得我會要你們拿著木槍去跟韃子拚個死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