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第2頁/共5頁]
新盛笑了笑,推開大門,“在背後說人好話可不好。”
“厥後呢?”
項明生,項氏傳媒總裁,文娛圈數一數二的傳媒公司,他本人也是圈內著名的花花公子,愛玩能玩敢玩,這家地下酒吧就是他的私家財產。
火線10米遠傳來隊員呼聲,新盛快步走去。
“元烈。”他自我先容,而後走到雕欄處。
老李說完,見時候不早,拿著保溫杯起家,同時不忘叮嚀:“小盛,今後行動必然要做好保密辦法。”
韓野將保險箱遞疇昔,輕描淡寫地說:“這裡有300萬,餘款我會直接打給你。”
紙條被粘在一塊灰色木板上,膠水未乾,很較著剛粘上不久。上麵用藍色圓珠筆寫著:“差人叔叔,來晚了哦。”
新盛嘴角上揚,寵溺地揉她頭髮,“好,隨你。”
隔著一扇門,兩個天下。
“我要你現在簽。”
“我前兩天在電視上看到剪梅的訊息,她如何跑去當藝人了?”新盛獵奇地問,他熟諳淩剪梅, 是新桐的助理,比來幾年過春節新桐都會帶她來家裡吃團聚飯。
接到動靜後,差人當即行動。
“再厥後呢?”他又問。
每個行業都有一個金字塔,韓野就是站在計算機範疇,這個金字塔尖尖上的人。
“多事。”韓野白他,言語中淡淡的笑意也直接承認了。
“有事擔擱了。”韓野坐在中間,接過對方遞來的酒。
韓野接過,冇有盤點,回身要走。
坐在坐位上,看著麵前堆積如山的檔案,有點頭疼。
緝毒支隊辦公室。
張同走後冇多久,新盛就返來了。
堤壩處時不時傳來“啪啪”的潮流聲,伴跟著輪船婉轉委宛的鳴笛,給這片陳腐的海灣增加幾分神韻。
酒吧位於街頭一角,內裡溫馨的隻剩路燈,內裡卻燈紅酒綠,歌舞喧嘩。
新盛無法地笑著退開身子。
韓野不置可否,悄悄抿了口酒,俄然提到:“曉得新桐嗎?”
“曉得啊,華宇傳媒的藝人,彷彿還是黎嘉銘的女朋友。”
“彆幫倒忙。”
“前女朋友。”韓野語氣微沉。
集會室內雖隻要兩人,卻氛圍凝重,新盛沉默好久後,終究開腔:“我思疑步隊裡出了內鬼。”
“你甚麼時候放工?今晚我燒飯。”新桐坐在駕駛座上,問。言外之意是讓他早點回家,但較著新盛冇有get到。
五六個身穿黑綠色禮服的差人持槍衝進堆棧,行動像獵豹般敏捷,本來覺得能抓個正著,冇想到內裡空空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