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雁

番外之鄭紫歆(一)[第1頁/共3頁]

我決訂婚自對他言討情義。

他一麵寫,世人便拿了我二人諷刺,哥哥雖惜我名譽,也隻笑斥兩句。

我畫的一幅《春江圖》被世人曉得,引恰當世大儒交口獎飾,人們冠以我與呂家蜜斯“都城雙姝”之名,讚譽我二報酬京中貴女之典範。

我冇有著惱。我向來不甚在乎彆人的目光,家裡大家皆寵我如寶,由得我混鬨。

實在端方禮節我是不愛學的,名聲佳譽我也不甚在乎,我畫畫,隻是想讓本身變得更好,不要跟他相差太多。我永久寫不出他的那手字,起碼,應當能畫一幅配得上他題字的畫卷。

我點頭。哥哥常與一眾公子哥一起鬥蟋蟀,他身邊那幾個都是常來我家的,除了他。

初識他那年,我才九歲。

“他去了那邊?何時返來?”

秋風透過簾幕,吹得我渾身涼透,雨幕中,模糊瞥見一個青色身影走來。

另有一層,他是二房次子,不能秉承爵位,父親涇陽侯不善追求,隻怕他前程不及旁人家的世子長孫,故而不敢對我這個國公府獨一的嫡女透露心機。

哥哥攬住他的肩膀,“玉欽,難怪夫子偏疼你,你公然有氣力。”

待他信筆遊龍到序幕,世人的轟笑聲已落了下去,他書得一手好字,墨色蜿蜒,筆鋒如刃,十五六歲的少年,少有如此書法。

當時我們幼年天真,膽量也大,有清河公主牽頭,就起鬨要叫他們過來問話。

我當即命侍女取了紙筆,他大袖一甩,當場揮毫。

本來想寫一封信流露相思,畢竟感覺耐不過日夜等候,若他羞於複書,或是送信途中從人出了不對,又當如何?我自知本身是患得患失,敏感過分,但也隻是對他,我才如此。

幾年疇昔,我更加不愛應酬那些嬌滴滴的造作蜜斯們,偏喜好穿戴男裝,跟哥哥去赴他們文人的會。我吟誦不出太多詩句,單隻笑著望他,他信口朗讀,不疾不徐,在人群當中,是最亮眼的一個。

數年後,我已與他極熟。他來我家次數漸多,跟哥哥越走越近。

清河公主跟諸蜜斯亦偷笑私語,十來歲的女孩,不澆愁滋味,均是愛打趣的心。

清河公主約了一群人替我慶賀生辰。

焦心而來,絕望而去,我被雨水淋透,就如許狼狽地去了哥哥的院子。

我常常暗自擔憂,如果哥哥帶壞了他如何辦?哥哥讀書固然不錯,偏疼酒色倒是致命缺點,他還自誇風騷才子,說甚麼效仿不羈名流。哥哥的丹青,多數用來描畫他遇見過的美人,幾年間,並無令人稱道的作品傳播出去,反而直接成全了我的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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