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春山

26、第26章[第2頁/共5頁]

“不是永寧,那是誰?”

抬眼就瞥見寒光四射的一雙鳳眼。

她太體味她那姐夫的脾氣了,說好點是非清楚,風致端方,說刺耳點就是認死理。他說出的話,就是板上釘的釘,是不成能懺悔的,以是要想毀掉齊顧兩家攀親之事,隻能是從顧家的名聲高低手。

丟下話,她就急倉促走了。

能夠預感到在將來光陰裡,即便這件事過了,將來的日子恐怕也不會安靜。當寇亂四起,非一人非一己之力所能對抗,到時候能夠產生的不測太多太多,隻要本身立起來,才氣不懼任何事情。

“你如何來了?”

不是孫氏貶低本身的女兒,而是在全部事情中,顧玉汝說的那些話,她的拿捏民氣之準,她的運營,這統統都實在不是一個年方十六冇經曆過甚麼事的少女能做到的。

“甚麼捐軀?”趙四下認識問。

顧玉汝內心暗歎了口氣,不過她早就有了章程,倒不怕冇藉口。

宋淑月思考了半晌後,道:“你去把現下景象奉告他,這種人笨拙,認識不到此中短長性,你就跟他直說,說如果弄不好,他和他嫂子都會被打成誣告進大牢。再點一點他,若想把這案子做成,釘死就是秀才逼/奸,隻要做出些捐軀。”

“確切有點事, 大姐我也就未幾留了, 他日再來。”

以宋淑月的脾氣如何能答應,她可從來不是甘於功敗垂成的脾氣!

讀書人都重視名聲,特彆她那外甥也是個讀書人,今後是要當大官的,她姐夫對他寄予厚望,就算為了兒子,也不會讓他娶一個毀了名聲人家的女子。

以是縣衙那不成能不重審。

趙四不由打了個暗鬥。

可趙四卻清楚她的脾氣,他如果承諾去辦,天然不會少了他的好處,若不去辦,還不知會有甚麼事等著他。

“這些年,你也替我辦了很多事,我也不是個狠心無情的主兒。這樣吧,這次事罷,我給你一筆銀子,你或是遠走高飛,或是去彆的地方捐個小吏做都行,我記得你之前就是在衙門裡當差,若不是犯了事,又機遇偶合被我救下,現在估計大小也是個官了吧?”

“小的這就去辦。”他一咬牙道。

“你去奉告他,隻要能把這事辦成,再給他五十兩銀子,這些銀子充足他過十好幾年,或者等事罷後分開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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