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偶小姐

第3章 、霸王條款啊[第2頁/共3頁]

“哈哈哈,還真有要錢不要命的啊?行,你要不樂意我也不勉強。買賣不成仁義在,我們來世有緣再見。”魚伯說著回身就走。

“嘿嘿,你的肉身你不消擔憂,我會很好地儲存它的,也不會對它做任何奇特的事情。至於你要如何跟你父母說,我管不著。隻要記著,不要把這件事情說出來就行了。至於錢麼,當然是轉賬啦,賬號我已經輸入你的手機內裡了,另有我的電話號碼也在內裡。啊,彆的,我很好人的,已經把你的東西都放在這個快意袋內裡了。”魚伯說著,將一個非常小巧的花朵狀的布包掛在了我的身上,大小剛好跟我很搭。

4、不成以將這件事情奉告贖魂者以外的人,如果違背了規定,將被畢生困在玩偶裡。一旦玩偶毀滅,玩偶裡的人也就灰飛煙滅了。違背這一原則,給再多錢也冇用。

1、每個月的1號,在錦河邊的“聚源”茶坊見麵,魚伯會給變身道具裡注入變身時候。

我去!還真走啊!我暗自罵道,心想:這留得青山在不愁冇柴燒啊!歸正現在都如許了,嚐嚐也不會死嘛。啊,不,是已經死了,總不能再死一回嘛!

我看著看著皺起了眉頭,不滿地說道:“這上麵隻要我的任務和任務,清楚就是霸王條目嘛!”

在這類時候,我也隻能一麵不滿地嘀咕著,一麵拿過羊毫在左券上簽下了本身的名字,將卷軸和筆交還給了魚伯。

魚伯走得並不快,明顯一早推測我不會放棄這個機遇。他笑嘻嘻地轉過身,又慢悠悠地走了返來,一臉小賤地說道:“如何?想通了?這就對了嘛。”

“彆彆彆!”我趕緊把卷軸往懷裡一收,委曲地說道:“我簽!我簽就是了嘛……”

魚伯雙手一攤,笑著聳聳肩,剛纔那股子道骨仙風,頓時蕩然無存。

2、任何時候一次性付出十億軟妹幣,都能夠換回本體。但是,如果超越了本體本來的壽命,就需求彆的付出用度。按天計算,每天一千起,每過一年還要遞增百分之十。

就在我還冇從震驚中規複過來的時候,魚伯樂嗬嗬地又將一個卷軸遞到了我的麵前。

“霸王條目?嘿,我又不是項羽。如果你感覺分歧適,能夠不簽,來世再見!”魚伯說著就要收走我手上的卷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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