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他有什麼資格指責她[第2頁/共2頁]
她還在洛氏個人上班,如果把他惹怒了,他會分分鐘讓她滾蛋,她現在已經一無統統,不能再落空這份事情。
封蕭蕭重視到洛家俊左手知名指上有一枚戒指,表示他已經結婚,但不是她當初戴在他手上的那一枚,當然就是他老婆給他戴上的了。
封蕭蕭看著他,不卑不亢地說:“五年前,有人把它們送給我了。”
從得知洛家俊另娶彆人後,封蕭蕭就把項鍊和戒指收了起來,五年時候都冇有碰過,現在卻被他翻了出來。
在雲川市如許的多數會裡,她能租到這套屋子是很榮幸的。
封蕭蕭在一個巷子裡租了一套屋子,很小,兩居室,巷子也很窄,車都開不出去。
洛家俊又蹲下去,從內層裡拿出了一枚戒指,那是他們的訂婚戒指。
究竟上,結婚五年,這是洛家文送給封蕭蕭的獨一禮品。
法院的人都一臉吃驚地看著封蕭蕭,好象思疑她偷了洛家俊女朋友的東西。
走了很遠,她另有一種芒刺在背的感受,第六感受奉告她,有一雙陰鷙的眼睛一向在盯著她。
“她為甚麼送給你?”
第4章他有甚麼資格指責她
封蕭蕭很想抓起它們砸在他臉上,但終就不敢。
洛家俊兩眼一瞬也不瞬地看著封蕭蕭,說:“我冇說要查封這兩樣,但它們是我的,我送給我女朋友的訂婚戒指和項鍊,以是我想請封蕭蕭密斯解釋一下!”
婆婆的銀行卡也被解凍了,因為她的銀行卡滿是以洛家文的名字辦理的。
交了房租,買了傢俱戰役常用品後,她人為卡上的錢就所剩無幾了。
洛家俊把項鍊和戒指握在手裡,攤開放在她麵前:“這兩樣東西,你想如何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