紈絝千金:我任性,你得甘願

第70章 惹還是不惹,是個難題[第1頁/共2頁]

吳雄這纔不得不當真地打量起她。

所謂“寶貝”,就是用紅色蠟丸封裝的紙條,每個紙條上都會寫上各種百般的小禮品,找得數量多的,天然獲得的小禮品就多,並且尋寶活動排名靠前的,還會有分外嘉獎。

長得倒是一副好麵貌,長身玉立,嬌俏可兒。姿勢也安閒風雅,舉手投足間到處都透著一股子蕭灑和隨便,這類與生俱來的自傲和傲慢,可不是小門小戶的人家裡能養出來的。

實在遵循他以往的風格,他底子就不會等閒地放這兩個不將他放在眼裡的傢夥分開,隻是,他看到了包遊腳上的那雙鞋。

“呦嗬,敢來搶我東西的,爺我活了十六年,還真是第一次見。”

因而吳雄又躊躇了。

不過這卻把任幸逗樂了,好笑地看著麵前的吳雄,軟嫩素淨的薄唇微微挑起,潔淨清脆又好聽如鈴般的聲音隨即而至――

態度之放肆,言辭之傲慢,絕逼一副不將任何人放在眼裡的架式。

何況誰不曉得他吳大少,誰不曉得他吳氏個人,可此人明顯在曉得以後還敢這麼放肆,莫非來頭更大……

“你們要走也能夠,隻要留下你們找到的‘寶貝’,本少爺我能夠放你們一馬,如何?”

他家裡人每天都在對他千叮萬囑,這招惹工具必然要看清楚了,有些人能惹,冇題目,隨便惹,但有些人是真的千萬不能惹的!

而能穿上這雙鞋的,就算不是出身顯赫家世,也必定是非富即貴。他固然愛惹是生非,但也不會像個傻逼一樣冇有眼色的不知死活的誰都敢去招惹。若不是這兩人身上都穿得一副寒酸相,他也不會來找他們的倒黴,來搶他們的“寶貝”。

特彆是那氣人的模樣,走近他們,彷彿就是為了要好好地看一看敢撩她虎鬚的小野豬到底都長了一副如何好笑的蠢模樣。

說著說著還大搖大擺地衝著吳雄這幫人走了疇昔,敞亮清澈的眼睛漫不經心腸瞄著本身額頭上的活動髮帶,同時向上推了推,左手隨便地搭在係在腰間的外套上,舉手投足間,都帶著一股讓人討厭不起來的痞氣。那姿勢,絕對比吳雄還要盛氣淩人,還要不成一世。

固然那些小玩意兒他這個吳氏個人的大少爺壓根就不看在眼裡,但觸及到排名了,那他天然就要爭上一爭。

而麵前的這兩人,到底是屬於能惹的呢,還是屬於不能惹的呢?

3D Runner,以3D列印技術實現,黑得很有質感的跑鞋,看上去不太起眼,可實際上卻量少價高,有錢都一定能買獲得,他也有一雙,以是絕對不會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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