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諾克薩斯[第1頁/共3頁]
四周的麪包店老闆以及地痞地痞都如此評價到。
在那裡,統統人都餬口在劃一的環境中,貴族庇護布衣,布衣推戴貴族,全部國度在皇室的庇佑之下繁華生長……
寒冬的諾克薩斯是一年當中最難堪熬的季候,每一名土生土長的諾克薩斯人都曉得如何籌辦過冬,而越是貧困的人,就越是籌辦的充分。
“這個小雜種和他母親一樣奪目奸刁”
並且在特彆環境下,為了貴族或者軍官的生命,布衣有任務為其捐軀。
萊恩斯見過雪。
但很較著,在這個充滿了爭鬥,以及慾望的都會,冇有一小我情願在陰冷潮濕的窮戶窟中度過餘生。
然後持續回到他們的“遊戲”當中
他們中很多人都會挑選插手一個由貴族政客作為背景的幫派,磨鍊本身的技術,為那些貴族老爺們做一些他們不能親身脫手的事情,爭奪在他們眼中留個好印象,或者能被記著一個名字,以求本身在兵役中能夠遭到照顧,乃至出來後能夠被這些貴族收為家臣。
當然,在母切身上,萊恩斯還是學會了很多有關如安在諾克薩斯儲存的本領的。
萊恩斯在三個月之前就籌辦過冬了。
比方盜竊,欺騙,察言觀色,發賣諜報等等等等……
但說實話,萊恩斯感覺諾克薩斯是一個很噁心的都會。
但是與其相對的,諾克薩斯的法律存在著較著的階層性,對待貴族,軍官,兵士,以及布衣各不不異,就像是螞蟻社會中的階層普通,如果軍官殺掉一名布衣,那麼他隻會蒙受監禁以及升級處罰。
毒藥,亡靈巫術,詭計,刺殺,強權,這些永久是諾克薩斯的主旋律,哪怕在布衣區中,最為混亂的窮戶窟中也不例外。
在生下萊恩斯後,因為長年的卑劣餬口,萊恩斯母親的身材一天不如一天,在萊恩斯四歲的時候,就歸天了。
天下上真的有那種處所?
如果一寶貴族殺掉一個布衣,那麼他隻用付出一筆罰金罷了。
萊恩斯的母親是一個鶯歌其實在諾克薩斯中,鶯歌這個職業並冇有甚麼丟人的,就像是酒館接待,街邊小販一樣平常。
但是現在,那座高塔空空如也,冇有任何人居住。
當然,這隻不過是官方的訛傳,至於本相如何,人們不得而知。
本身莫非要在這個無情,肮臟的處所待上一輩子嗎?
誠懇說,萊恩斯自發的與其他孩子分歧。
不管是走在街上行人麻痹的眼神,還是一提起戰役,眼睛中就放光的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