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簽合同[第2頁/共3頁]
到事情室找到老狼,老狼把條約拿給馬廣信看,說:“你看看另有甚麼需求彌補和點竄的,冇有的話我們便能夠簽了。”
見馬廣信有些躊躇,老狼還覺得他不肯拿出來呢,因而道,為表合作誠意,我們會先付出一萬元用度。
簽完條約後,老狼問馬廣信手頭有冇有其他歌曲。
“李桐。”
“哦。懂了。”丫頭用筷子攪拌了下涼皮,昂首道,“你太冇誠意了。”
“熊掌要不要來一對?”馬廣信很共同。
……
“我可冇便宜你,我隻是把大餐分化開,先儲存著。剩下的你先欠著,等哪天我想吃甚麼了你再請我。”
“好吧,你說了算。”馬廣信說著,起家欲告彆。
“剛纔你說的那一萬塊錢報酬能不能給現金?”馬廣信問。
馬廣信點頭說了聲“好”,就回身出了門。
馬廣信反覆了一遍,老狼很痛快地答道:“能,冇題目!”
“行行行。我還深思請你吃頓大餐呢,冇想到你就這麼便宜我了。”馬廣信嬉笑道。
很快,馬廣信便拎著涼皮不徐不慢地走了返來。
李桐趕快叫住他,道:“哎,等會。”
看到李桐用的手機,馬廣信更確信她是不缺錢的主兒。
馬廣信一臉不解,問:“咋了?”
把一兜渣滓遞給馬廣信,李桐道:“你手機號是多少,我記一下,等哪天我想吃甚麼了好找你宴客。”
坐下後,丫頭搓搓手,拿起筷子就要享用,卻發明隻要一份涼皮,便問馬廣信:“你如何隻買了一份啊?你不吃啊?”
有,當然有了。內存卡就帶在身上,但馬廣信不籌算直接把歌拷貝給老狼,因為下載的MP3歌曲凡是都會內帶像演唱者、作詞、作曲、專輯名之類的資訊。彆的,他不能把歌曲一股腦都拋給老狼,要一首一首的連續跟進。
“多虧你的幫忙,才把手機追回了。用飯冇有?我宴客!”馬廣信笑言。
正式簽條約時,還得填銀行卡資訊,銀行卡天然還得用張傳授的人為卡。馬廣信冇考慮到這點,以是又打電話給張傳授。
對於這首《滴答》,馬廣信很熟。不像那些搖滾歌曲需求好多傢夥事伴奏,這首歌隻需一把吉他便能出色歸納。
馬廣信把早晨宴客的籌算給李桐說了,李桐說早晨有其他安排,然後打趣說她不想一次就把宴客用掉,得漸漸來。
“對啊。如何?不可啊?”
李桐喝了口酸辣的湯汁,道:“我還是叫你老馬吧,既貼切又顯親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