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陳芳拿到了把柄[第2頁/共4頁]
厥後我看到有一家人,他們在雨中歡樂的奔馳;爸爸用衣服撐作傘,媽媽懷裡抱著一個小女人,他們很幸運地歡笑著,彷彿這雨,給了他們無儘的暖和緩浪漫。
那天,我在內裡淋了一下午的雨,早晨的時候,陳芳打電話讓我歸去了。
“王小誌,兩個禮拜;兩個禮拜我就把那東西給你!”陳芳咬牙說著,她也不好受。
但是再也冇有了,錯過了、落空了、放棄了……
我覺得冇甚麼,這要求並不過分,總比她坐在我身上要好;可當我把鼻子湊疇昔的時候,我才曉得她為甚麼,身上要噴那麼多香水。
“睡了嗎?”她俄然給我發了條簡訊。
最後,最後我回了她一句:姐,你再也不消擔憂盧強威脅你了,今後你要好好的,英勇地找小我去愛,把我忘了吧!
整整兩週,白姐一向冇聯絡我;我曾試著給她打過幾次電話,她直接掛掉了。我和白姐完了,垮台了,全他媽因為這個女人!
我想都冇想,直接回了她三個字:不成能!
他媽的,這個女人有狐臭,是那種聞一口,就能讓人把胃吐出來的味道。
“你他媽有病,變態!”我罵了她一句,忿忿出了門。
如果有一天,我和白姐如許,那該有多好啊?
我終究冇能禁住引誘,那是白姐的自在,再有兩禮拜,白姐就不消那麼提心吊膽、愁眉不展了。
那天氣候陰的短長,厥後下起了濛濛細雨;冰冷的雨水,滴在指尖、滴在煙上,也滴進了我內心。
她真的太可駭了,我說你為甚麼要如許?我冇獲咎你,冇惹你,你為甚麼不放過我?!姐姐,你把東西給我吧,畢竟我也幫過你!
可陳芳卻向我吼:我放過你?那誰來放過我?!盧強阿誰混蛋,他又有了新歡,她不想娶我;這個挨千刀的,要升官了,就把我踹了,他不是人!
我臟了不要緊,但我但願她無能清乾淨地活著;將來,或許某一天,她會愛上另一個男人,不消再提心吊膽地去愛,他們能夠在大街上牽手,能夠名正言順地去見朋友;再也不會有顧慮,再也不消擔憂將來。
可那肥婆,卻越來越鎮靜,近乎到了變態的程度。就在陳芳要到的時候,她猛地推開陳芳,掐住我脖子,把我按在了地上,坐了上來。
聽到這話,她一下就炸毛了!“好,你不娶我,能夠,那你就做我一輩子的戀人,我不答應你結婚,你跟同性打仗;如果你不想那人出事,你就必須聽我的,永久做我的一條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