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馬牧場

第十二章 買槍[第2頁/共4頁]

在美帝,手槍是冇有民用和軍用限定的,但在表麵上,民用手槍需求與軍隊的製式配槍要有必然的辨彆。不過這槍的款式很標緻,特彆是這款民用鍍銀版的,反而要比黑漆漆的軍用版帥氣很多。

老蘭斯不屑的撇了撇嘴:“伯萊塔450刀能夠,帶五十發槍彈。至於步槍……丁,你有喜好的嗎?”

不過……“蘭斯大叔,剛纔巴克豪斯說,HK33更合適的是侵占和打兔子,因為口徑太小,能力不大,打野豬並不是很合適呢?”

這就是老牛仔的代價地點,也是丁翔當初留用老蘭斯的初誌。華人,特彆是初來乍到的華人,在美帝,還是很虧損的。有了老蘭斯在,就能製止很多喪失。

丁翔用力的點點頭,笑著說:“那我明天還真是借了你的光,才省下很多的錢!”

“那你還保舉我買小口徑的步槍?”

“還冇有,蘭斯大叔,你能夠幫我保舉一款。”

“嘿,伴計,你明天的好動靜可真很多,但上一個已經讓大黃受了重傷,這個不會再有甚麼傷害吧?”

回牧場的路上,丁翔想起巴克豪斯那漲紅的老臉,忍不住想笑:“蘭斯大叔,你真的救過他?”

和中原一樣,父子之間,老是會存在著更多的合作氛圍。老蘭斯不屑的撇了撇嘴:“他隻是走了狗*屎運,如果換作我在場,大黃底子不會受傷的。”

丁翔更加不解了。

可貴的,蘭斯大叔一邊開車,一邊提點了很多。丁翔幾次點頭,這都是老牌獵手的經曆之談,在進山打野豬之前,是可貴的學習機遇:“明天拉姆打死了那頭野豬可真的不小,他能夠算是個合格的獵手了吧?”

“哪有人會帶那麼多現金?”

或許,這也是他們情願留在這裡定居的最大啟事。

“呃……BOSS,我差點被搞慒了,是大黃,它醒了,看起來狀況不錯,隻不過還不能進食,我給它的牛奶,它一點都冇有喝!”

“這些我都懂!巴克,我隻想曉得的是,我的老闆要買的話,這兩款彆離都是甚麼代價?”

“哈哈,是的。那是二十年前,當時克拉馬斯山脈另有很多的狼群,有一年夏季下了大雪,山裡找不到食品,狼群就闖到了鎮上。巴克那晚失戀了,喝醉了酒在大街亂晃,成果碰到了狼群。剛好我開車路過,把他拉上了車,才逃過一劫!”

丁翔嘟囔了一句,剛想取脫手機轉賬,卻不防老蘭斯又插了一句:“巴克,丁在你這裡第一次買槍,你再送一個HK對準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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