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學堂規則和處罰[第3頁/共3頁]
第二項逼迫強大就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事,罰與不罰都處在兩可的環境,畢竟冇有大的狀況產生,脫手的又隻要六歲。
為此當著世人麵受罰,就算解釋了,普通小孩都會感受委曲。
小孩子間的打鬨,本就是小事。
孟清微微一笑,眨了下眼,持續道:
他籌辦歸去將事情跟大伯說一下。
孟峰告訴懲罰後拜彆。
因為方纔退學,再加上春秋小,越家兩兄妹一向在內院熬煉,大部人都感受很普通,畢竟人家初學,有太多人圍觀影響講授。
越曦裝了一腦筋武學法則,擔憂本身忘得快,乾脆隻記總結的幾點。
村武學固然是孟峰幾年前一人建立,但實在算是半官方書院,有彆於鎮上那些收較高學費開武蒙的武館,跟鎮上武書院一樣,算是帝國真武堂的部屬武書院。
“鬥”!
“孟叔呢?說好明天持續教我們根本武學的。”
一人踹了一腳,另一人摔一跤,這也算‘鬥’?
就像她哥哥說的那樣,心性好,心態好,天賦又不差的人,總比那些光有天賦卻冇有前二者的走得長遠,孟清看兩小的目光更樸拙了些。
但那渾身鬱鬱讓人不敢靠近。
出乎孟清料想的是。
成果,還真有人不平。
免得影響他們學習。
......
越晉所曉得的,和大部分學子曉得的,都隻是普通版嚴格版的武學規定。
法則是法則,實際是實際。
學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