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小福妻,極品夫家爭著寵

第54章 進城做生意[第2頁/共2頁]

要論對糖葫蘆的愛好,半大孩子纔是主力軍,頓時就到書院書院放學的點了,她得蹲守一波。

全部縣城被東西、南北兩條大街貫穿,我們要賣糖葫蘆的話,隻要沿著主街跑,買賣應當都好做。”

本來沈若星對於這個訂價另有些忐忑,要曉得縣城一個大肉包子也就賣四文錢,不曉得會不會有人情願用一樣的代價買糖葫蘆吃。

在經曆了第一天的環境以後,沈若星及時調劑戰略,第二天她不去集市幫手了,就留在堆棧做糖葫蘆,先做好一百串糖葫蘆由三房兩人帶著去趁早集市,她則留在堆棧埋頭苦乾,直接做了三百串糖葫蘆出來。

東邊住的是富商有錢人,南邊則是淺顯百姓,一些貧苦人家根基都住在城北,縣城的牲口發賣、屠宰,另有大的集市都在城北。

四人裡隻要宋宥謙來過縣城,少不得要讓他來做領導。

沈若星倒是不在乎這差價,但是想著如果開兩間房的話,她必將得跟宋宥謙一起住。

繁忙一天以後回堆棧算賬,發當明天竟然賣了三百二十六串糖葫蘆,進賬一千一百七十四文,就算扣掉堆棧和用飯的用度也有一兩銀子,這是誰也冇想到的。

為了製止這類難堪的環境產生,她隻能挑選讓宋家叔侄住通鋪。

因而縣城糖葫蘆的售價臨時定為四文錢一串,十文錢三串。

第二天一早,他們帶著一千斤的山查、兩罐子麥芽糖、泥爐、陶鍋和多少竹簽解纜了。

肯定幸虧哪兒擺攤今後,他們在外邊吃了些東西就回了堆棧。

眼看買賣火爆,沈若星也冇甚麼躊躇的,直接拉了宋宥謙回堆棧去做糖葫蘆,留三房兩口兒用心賣糖葫蘆。

包含此次住堆棧他們也隻開了一間房,沈若星跟何氏同住,宋宥謙跟送宋老三則是住大通鋪。

來縣城的第二天,他們賣掉了四百串糖葫蘆,支出一千四百八十文。

城裡固然好逛,何如囊中羞怯,實在是消耗不起。

明天指定是做不成買賣了,他們將東西放在堆棧後便開端在縣城逛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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