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綜傳說]

37第三十六章 求仙與除妖[第1頁/共4頁]

以是,隻要不是對天道發誓,對心魔發誓說必然要做到的事情,即便是和人定下左券,說得板上釘釘,神仙想懺悔了,還是會想儘體例毀約,纔不會顧忌甚麼神仙風采。

明天碧這裡下大雪呢,很標緻,就是很冷……不能分身其美呀

聽了這話,刺史又鬆了口氣,當即說:“神仙請這邊走,鄙人隨陪神仙疇昔。”

第三十六章  求仙與除妖

說完,他像是不能自抑普通,舉袖掩麵,痛哭起來。毓夙嚇了一跳,他之前來都江堰旅遊的時候,固然導遊都說,四川群眾非常尊敬被奉為水神的李冰,但據他所見,也冇感覺本地人有多麼虔誠地蔥白李冰,而這位刺史,就算他哭的隻要一分真,那也是很動情的了。

一聽“川主”二字,那刺史竟然當即潸然淚下了,哽嚥著說:“不瞞神仙,自那魔初至岷江,討要三牲果供,水神大人便親往與那魔談判,勸說於他,不然那魔更要肇事,怎會止於每祭的那些香火果子?那魔不甘為水神大人轄製,便以計矇騙,誑了大人去他水府,先以濁藥,後加繩索,困住大人,最後竟……竟將大人殘殺,神魂無存了!”

毓夙聽了就明白了,估計是阿誰跟袁天師約好的神仙又懺悔了,不想幫手,因而就用隱身法跟在刺史身邊,乘機把令符偷走了。對神仙們來講,毀約不算甚麼的嚴峻的失德,隻要不被髮明就行。不然的話,言出必行,神仙是底子做不到的。

彷彿是看出了毓夙的疑問,刺史小聲解釋說:“那位廟祝亦是其間鄉老,今已過了一百二十歲,他在這二王廟中做了足足八十年供奉,水神大人多借他的手昭顯神蹟,前番也是他求請大人去治那岷江邪魔,大人死亡之事,他白叟家也曉得……”

毓夙想了想,終究還是搖了點頭:“如果你要我去幫你除妖,我怕是故意有力。到了江水邊,隻恐我本身也要被那妖怪攝去,一樣殺得靈魂不存。不過,我倒是能幫你往山中尋幾位有道真仙,他們當中……想必是有能為的,還怕降服不了一個小妖?”

毓夙躊躇了一下,說:“口說無憑,我也不熟諳此地環境,怎能因你一番話,就全然信賴你這些言語?你說的這事,也未免太剛巧了。這妖怪莫非會掐會算,料定了這三年二郎神不在,便來此興風作浪?二郎神一貫駐在人間,偶有遊獵,旋身即回,那妖怪不會不知。”

作者有話要說:冇想到有那麼多童鞋都不聽話呀……挨個摸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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