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給本王滾[第2頁/共4頁]
這對父子果然還是匪性難改,不管在甚麼時候,甚麼地點,這父子倆老是能夠敏捷的收縮起來。
李元吉不記得王永安,可王永安卻記得李元吉,見李元吉彷彿真的忘了本身,倉猝美意的提示道:“武德四年,雄師出征平叛的時候,小的有幸在家父的舉薦下與王爺您見過一麵呀。”
“本來是彭國公家的兔崽子啊。”李元吉恍然大悟,不由的用憐憫的目光看向王永安。
“既然你提出了要賣身為奴,本王便如了你這個願。”李元吉倒是軟硬不吃,一臉詭異的笑容,看向王永安:“快簽,本王的耐煩但是有限的。”
那仍未下車的少婦主仆二人,朝著李元吉拋去了個媚眼……哦不,是眼神。
他更加想不到,齊王不但看了熱烈,還站了出來。
這不,王君廓前不久纔剛立下了大功,昭雪了廬江王李璦的造反,方纔被封賞完回幽州。
趕走了王永安,剩下的吃瓜大眾也冇了熱烈可看,紛繁四散而去。
這齊王可不是哪的好鳥,王永安那是寧肯獲咎天下人,也毫不想去沾惹齊王一分鐘。
李元吉明知王永安問的是甚麼,可還是探過甚去看了眼,然後義正言辭道:“冇寫錯,奴在前,主在後。”
隻要老子齊王印章往上一蓋,甚麼狗屁的官府都得十足讓道,老子代表的就是權威,還是當即見效的那種。
而王永安卻冇有跟從王君廓一同返回幽州,而是持續在長安嘚瑟。
“是!是!是!小的這就滾,滾的遠遠的!”王永安趕緊欣喜點頭應允,然後有模有樣的學著先前那狗腿子躺在地上一通亂滾,引的四周大眾想笑卻又不敢笑。
雖是不解,但宋忠還是老誠懇實的收下了這貫錢。
惹的李元吉心中一陣叫苦:‘我的四姐哎,您又想乾嗎呀?’
然後,又以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回道:“殿下,小的是王永安呐!您不熟諳我了嗎?”
車伕委曲的不能行,但卻不敢不迴應:“小的名叫高二狗,涇陽縣曲東村人。”
下方一樣有兩處填寫名書畫押的處所,一樣是奴在前,主在後。
那但是彭國公之子啊,他一個淺顯的府兵,又怎能惹的起?
“放心的收下,本王也不白要你的錢,剛纔那一貫錢,便算是你交給本王的庇護費,兩月以內,本王保你相安無事,隻要你不違法亂紀,隻要你占理,任何人膽敢欺負你,都能夠來找本王,記著,是任何人!”李元吉決計減輕了任何人這三個字,其意在警告王永安,也是在奉告這些吃瓜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