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

第二十四章 張總管[第1頁/共4頁]

每量完一家,當即登記在冊,然後老爹按指模以及糧主按指模,最後還要給一份收糧單給糧主,約好月尾來結糧錢。

盤炕改灶花五鬥糜子,一家人在張家乾十天又賺返來了。

糜子時價一鬥三百錢,而張超做主,每鬥多給十文。十文看似未幾,但一石就是一百文,如果賣十石可就一千文。何況都是鄉裡鄉親的,老爹他們量時用的鬥也公允,量時也公道,大師還不消那麼費事送到城裡去賣,也不消擔憂糧款收不到。

張超本身總得賺點啊。

每人給他們五萬以下的本錢讓他們去放貸,而每月的利錢官府要牢固收取四千文,年息達到本金的近百分之百的月料錢。

“等下我跟大師談一下,做個安排,談好了,明天便能夠開端了。”張超道。

年利百分之五,盤炕改灶一千零八十文,年利百分之五,利錢也才五十四文錢。兩年年利百分之八,統共才一百七十二文。三年的話,月利能達到一分,年利百分之十二,三年的話就是三百八十九文,均勻一年得將近一百三十文。

從北朝起,公廨錢就一向因循至今。官府把一筆常用公款做為專款,投入到市取取利。唐立國之初,武德元年就開端設置公廨本錢,由各州的令史經管,特彆設立捉錢令史,就是從市場當選那些身家比較豐富的販子來擔負這個捉錢令史。

碾米組領糧出庫,開端在碾房碾米,第一批米碾好後,當即重新稱量登記,然後交代給下一工序磨麵。

張超站在一邊看著他們殺羊,張五剖開羊肚,先把羊內臟取了出來。順出腸子,他叫來小八,“快把這腸子拿去順潔淨洗好了拿來,快,等著做血腸呢。”

但細算下來,這底子不算高裡貸,也不是甚麼複式利滾利。與這期間跟那些放貸販子的利錢比擬,就太不算甚麼了。

這也是為公允公道,幾家的鬥拿來一起,相互量過,最後拔取了中間的阿誰鬥來收糧。每次量糜子,都是裝滿以後,然後拿一片木板在鬥上刮過,把他刮平,毫不堆尖冒頭。如許的一鬥,就是真正公道的一鬥。

想了想,張超道,“你看我們盤炕加改灶包含修大煙囪一起,我們合收五鬥糜子如何樣。不需求配角供應飯食,但盤炕壘灶建煙囪的統統質料得他們本身出。”

“麵篩好後,再加一道工序,把這麪粉用鐵鍋小火炒一下。”

血腸也是羌人們的一道傳統食品,取剛宰殺的羊腸洗淨好,然後把積在羊腹腔裡的新奇羊血,和著麪粉以及剛剁好的新奇羊肉餡灌出來,用線紮成多斷,再放進沸騰的鍋裡開水中煮燉,用不了多久,便成了一道甘旨的血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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