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chapter1(修)[第2頁/共4頁]
然後“啪”地一聲掛了他的老式聽筒電話。
“……”
……有點變態。
下一秒,他就能刹時切換成弗拉明戈頓挫頓挫的歌劇。
從下午一點到現在,近六個小時,隻要她轉頭,都能看到那小我,他跟著她去了同一家書店,在書店裡點了同一款咖啡,要了同一份甜點,看了同一本書,又和她同一時候出了店門。
那是一枚藍色水波紋路的袖釦,剛好與他長褲的色彩相得益彰。
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年下午六點二十五分。
……
“即便我的精力仍如我三十歲時那樣年青,我的喉嚨也已經老了。”
……身家頗高。
就在她坐下不久,一個穿駝色舊風衣,戴著玄色爵士帽的男人也走到麪攤前,手裡也拿著一本薄薄的書。他亮光的皮鞋踩在地上,陳年累月的油脂與灰塵冇有使他卻步。
“……”
……
他拉開一條椅子,離她不遠不近地坐下。
李文森揉了揉太陽穴:
“你高興就好。”
……教養傑出。
這件事情,他十年來起碼和她反覆了一千遍。
放在桌麵上的手機俄然震驚了一下,偏離了它本來的位置,一行玄色的字體,以一種冷冰冰的姿勢,呈現在她麵前:
“當時我隻要五十九歲零十一個月,不能與我的六十歲相提並論。”
隔著一小段間隔,李文森清清楚楚地瞥見,書的封麵上,一行燙金的字:
李文森:“……”
但一小我的姿勢微風采,就是有如許的奇效。
“再如何說,我還是阿誰,在酷寒的夏季的淩晨,給你供應了一個煎雞蛋的暖和的人……我們但是存亡之交。”
……
衣冠楚楚的男人往那邊一靠,那些上一秒仍破敗的事物,下一秒,立即有了油畫的質感。
風衣有點舊,右手袖口磨痕較著,左手手肘纖細處發白――這件風衣的仆人是左撇子。
“三千五百年前以色列人逃離埃及的時候,上帝隻賜賚他們嗎哪、淨水和活的鵪鶉,需求他們本身剃毛烹煮。但是我十年前賜賚你的,是我平生第一個勝利煎熟的雞蛋,在我的烹調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
“六十歲是個傷害的年紀,孩子。”
勃朗峰是阿爾卑斯山最岑嶺。
提及來,他身上每一樣小飾品,都帶著一點藍色。
襯衫領口彆了一根精美的銀樹枝,頂端鑲藍鑽。紅色襯衫。胸前口袋裡放了一根黛藍色頎長的鋼筆,筆帽也鑲了一圈鑽,很能夠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