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傳

第178章 附錄二(2)[第1頁/共3頁]

(34)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成攻也。

[譯文]長於用兵兵戈的人,就像“率然”一樣,打它的頭,尾巴就來救應,打它的尾,頭就來救應,打它的中部,頭尾都來救應。

(44)主不成以怒而發兵,將不成以慍而致戰。

[譯文]軍隊當中冇有比間諜再親信的了,誇獎冇有比間諜更優厚的了,事情冇有比用間更奧妙的了。

[譯文]對士卒過分厚愛而不能利用,一味寵嬖而不能令使,違犯了規律也不能嚴厲措置,如許的軍隊比如“寵兒”,是不能用來兵戈的。

[譯文]體味敵方又體味本身,就能必勝不敗;體味天時,體味天時,勝利就不成窮儘了。

[譯文]仇敵占據高地,不要去仰攻;仇敵背靠高地,不要從正麵進犯;仇敵假裝敗退,不要跟蹤追擊;敵軍銳氣正盛,不要去打擊;仇敵以“餌兵”誘我,不要去理睬;正在撤退返國的仇敵,不要去勸止;包抄仇敵,要留出缺口;對陷於絕境的仇敵,不要去逼迫它。

(24)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料。

(46)間事未發,而先聞者,間與所告者皆死。

(25)夫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

(32)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

[譯文]明智的將帥考慮題目,老是兼顧到短長兩個方麵。

[譯文]出兵要指向仇敵冇法搶救的處所,行動於仇敵料想不到的處所。

[譯文]用兵之理,貴在神速,乘仇敵措手不及的機會,走仇敵意想不到的門路,進犯仇敵不加防備的處所。

(29)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

[譯文]用兵作戰冇有牢固穩定的體例體例,就像水冇有牢固的形狀一樣;能根據敵情竄改而取勝的,就稱得上用兵如神了。

[譯文]避開仇敵的銳氣,比及仇敵鬆弛怠倦了,士氣懊喪時,予以進犯。

[譯文]用政治道義教誨士卒,用軍紀軍法來同一法度。

[譯文]國君不成憑一時的憤怒而發兵兵戈,將帥不成憑一時的憤懣而與敵交兵。

(31)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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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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