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政策基準[第3頁/共3頁]
變本加厲,損公肥私,欺上瞞下,導致民不聊生等環境者,計算情節輕重鑒定抄家、放逐、斬首、滅族等。
至於剩下的就冇啥好說了,助紂為虐不說,並且手腕還非常過分的算一個方麵,對百姓帶來了龐大的傷害。這就要計算此中有多少是國度的任務,但是有多少是官員的任務。
更有甚者,還要損公肥私撈一筆國度的東西,那就更不消多說了,罪加一等。
上官婉兒就是這麼明白和世人解釋的,
起首是律法,楊廣對外征討、對內窮奢極欲,賦稅征斂繁多。有關部分都遵循時限勒迫百姓,隻求能完成任務,刑法典章都被遠遠丟棄,賄賂公行,貧困百姓無處申述,隻能堆積成為盜賊。楊廣就改成製定峻厲的科罰,詔令天下盜竊罪以上,非論罪過輕重,不必等候上報朝廷,都處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