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風飛揚

第121章 一切都還在照章進行[第1頁/共3頁]

楊淩心中既產生了這一大膽猜測,遂依此思路持續猜想下去,越想越感覺本身的猜測有理:張伯和早在十幾年前不吝破鈔重金從顧沁兒父親手中購得了一座荒山,過後卻不把它過戶於本身名下,而在十幾年後,卻不知為何俄然來到平陵,向顧沁兒提出要收回白草山,緊接著,代表晉王府的陰行功和代表東宮的唐姓大商便接踵而至,前厥後到了平陵,固然目前尚不得而知,唐姓大商來到平陵的真正目標是為了找三郎催交白草,還是和陰行功一樣,為了白草山的歸屬,但從各種跡象已可得出一個結論:張伯和對白草山必定有著他不為人所知的另一番籌算。

按常理而言,晉王楊廣現在該當是江南最高行政長官,身為他府中采辦的陰行功完整能夠動用官府的權勢侵犯下白草山,可陰行功恰好冇有這麼做,反倒是向顧沁兒許下了更優惠的前提,以要平陵縣衙遷址辦公,償還“顧園”給她為互換,敏捷與她簽訂了獨家買斷白草的左券。

一千多年前的隋朝固然還是天子一小我說了算的君權體製,但按照紛爭兩邊時至目前俱不肯動用各自把握的官方資本,都還在采取一種更加商務的做法來處理此事這一點來講,楊淩在近乎絕望當中又產生了一絲將顧沁兒拉登陸來的但願:東宮即便是發明瞭白草山的收益權已被顧沁兒賣給了晉王府,如若想通過張伯和,以合法合法的體例爭回白草山,尚需一段時候,本身儘可操縱這段時候來勸說顧沁兒放棄看似已得到手,實則有能夠給她帶來無窮無儘禍害的好處,儘早分開平陵。

楊淩在警隊做過一年的內勤,固然冇有直接與人打過官司,但也冇少聽警隊的同事們提及過,打官司這件事是既吃力費錢又破鈔時候,凡是即便是一件雞毛蒜皮的小案件,重新至尾走一通法度下來,起碼也得一兩個月的時候。

“小螢,你也明白,顧女人與彆人簽約的事一旦被廣陵張公子曉得,結果不堪假想。”見小螢點點頭,表示附和本身的說法,楊淩持續說道,“如許,你現在就趕回家去奉告你娘,儘快帶顧女人到彆處避避風頭,待我想出妥當處理此事的體例後,再設法與你們聯絡,在此之前,務必不成向旁人流露你們的去處,記下了嗎?”

想到這裡,楊淩不無絕望地發明,題目又繞回到了先前阿誰迷惑上麵:張伯和在白草山這件事上究竟有甚麼不成告人的奧妙呢?

“你歸去就對顧女人說,張伯和的背後是當今太子,東宮派來的人現已到達了平陵驛。她聽到這個動靜,多數會隨你們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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