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叉車司機[第1頁/共3頁]
我是冇有甚麼好處給他的,我能給的,是驚嚇!
我不睬她,而是問夏安安:“夏總,叉車司機節製住了嗎?”
我的時候並未幾,但是現在為了共同出警小哥哥的調查,隻能誠懇地坐著,人家冇要求我跟歸去做筆錄就已經不錯了。
或者讓他主動自首!
此中一個還是上回我被司機打了以後出警的小哥哥。
我就對警察說道:“同道,審完了我,應當審叉車司機了吧?”
事情如果被家眷一鬨大,成果還真不好說!
副總也是抓住了這一點!
同時家眷在鬨補償的事情,本著坑一把是一把,歸正也是一錘子買賣的原則,吳光地的老婆就往50萬叫,不然就打官司,上報勞動安然監,說要把公司堆棧給封掉!
告的話必定不消賠這麼多,但公司為了保護在客戶前的顏麵,以及讓大師感覺這類事情T安物流處理得還是很完美的,給還在職的員工們留下好印象,以是必然會頓時推出一小我來做擋箭牌。
既不能構成太重的刑事任務,不然警察過來調查,弄不好會查到他身上;
“審他乾甚麼?我們又不怪他,出了事這不都是你的任務嗎?”吳光地老婆憨憨地說道,想替叉車司機擺脫,擺瞭然是通同好的。
可她想不到的是,這句話已經把副總給出售了!
我點頭承諾,因而就坐到叉車司機前麵,後者神采還算在線,嚴峻,擔憂,驚駭擔責,又非常自責,演出得很到位。
這一次不吝冒著出來的傷害也要幫手,副總必定也給了充足讓他冒險的好處!
這套軌製方纔推行,固然獲得了下屬的承認,但還冇顛末時候的考證,如果員工嚴格安照我說的做還出了事,我當然是有很大任務的。
但我讓警察來審的意義,是想表示叉車司機,事情已經嚴峻到出動警方了,讓他慌,讓他驚駭!
差人小哥說道:“能夠,但必須我們在場!”
成果,她此話一出,副總的神采就擠弄了一下,很明顯吳嫂嫂這句話是冇按劇本來!
吳光地老婆很理直氣壯。
這是為了製止我暗裡給好處或者威協,給本身擺脫罪名。
那麼,他們的乾係真的就這麼堅不成摧了嗎?
然後,纔是我出場的時候!
而既然這個叉車司機跟副總通同了害我,那我也冇有需求手軟。
幕後推手就是副總。
為甚麼要用叉車,而不是用貨色直接砸?
人在嚴峻的時候就輕易出錯,孔殷之下是很難圓慌的!
成果我這麼給警察提示,也超出了他們要鬨的範圍,以是心急著要拿到50萬的吳嫂嫂,當然是想讓大師的重視力都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