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枝百合[第3頁/共4頁]
吳歌:“……”
“不是定了我是男主嗎?”
球賽是校隊隊長跟校長求了半天情,一中的籃球校隊很牛逼,本年拿下了市裡第二,但老隊員即將退役,想借這個比賽,遴選幾個儲備隊員。比賽好不輕易獲得批準,一時候被炒得很熱,對於學習至上的一中來講,是苦海無涯中獨一的等候,黑暗中獨一的星光,便利麵裡的調料包。
宋頌恍然,難怪明天那小子聽到單凜兩個字,就像貓被踩了尾巴,滿身的毛都炸開了。
她如何感覺剛纔單凜有瞥她一眼,眼神另有點輕視?
“……不曉得。”
果不其然,單凜也在首發。
吳歌像是被強搶的小民婦,慌裡鎮靜叫道:“你彆脫手啊,我明天另有籃球比賽。”
宋頌斜過眼,朝他勾了勾手指:“這裡有彆人嗎,過來。”
“甚麼甚麼環境?”吳歌不爽道,轉念一想,覺出點不對勁,“你體貼他乾嗎?”
高山正在給隊員做最後的泄氣,聽到有人叫他,另有點不爽被打斷,可回過甚看到宋頌,方臉立即扯出了個笑:“有位子。”
一開端宋頌也不過是為了打發無聊的時候,厥後是真有點喜好上。特彆是當家內裡的辯論愈演愈烈,她躲在閣樓,戴上耳機,構思著一幅幅畫麵,一畫就是一夜。
宋頌眼睛一眯,切換到家姐形式,語重心長地教誨她家小弟:“既然承諾了人家,就彆不美意義,我都鞍前馬後,又是設想衣服又是給拍照,你爭氣點,這麼個小女人都拿不下,又被單凜搶去了風頭。”
李小蠻目瞪口呆:“我記得上一場冇這麼多人吧?”
宋頌回過甚,笑眯眯地報歉:“對不起啊,我是校報的,要拍照。”
回到課堂,李小蠻俄然想起一個題目:“中午籃球賽,你弟是不是要上場?”
吳歌警戒地退後一步:“乾嗎?”
宋頌胸無弘願,但也不想渾渾噩噩,她此人從小喜好標緻的東西,特彆是老媽衣櫃裡的衣服。而他爸爸年青的時候是個文藝青年,玩得一手好拍照,家裡留了幾台不錯的相機,她冇事的時候就偷過來玩。厥後,他爸下了海,文人變販子,再也文藝不起來了,幸虧這個基因冇斷,宋頌對拍照和設想有那麼點天賦。
宋頌甩開吳歌的小手,腦海裡閃現出那人汗濕的臉頰,微紅的膚色,挑眉:“你們班新來的阿誰甚麼環境?”
“……”
“……”吳歌一把關了客堂的空調,憤怒:“你就等著吃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