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變貓的我似乎成為了大佬

112.這是一個遊樂園(十六)[第1頁/共5頁]

但是,就和我的屍身當天被髮明瞭一樣榮幸,就在我要魂飛魄散的時候,我再度迎來了轉機。

未成年受害人,不需求庇護嗎?

再次一點妖!

明顯我們都曉得,做錯事不承擔任務的話,最大的能夠是下一次持續做錯。未成年罪犯是需求庇護,但那是要庇護他返回人生的正路,而不是奉告他,作為孩子他是特彆的,在這個年紀,他不需求為用心殺人,用心傷害致人重傷或滅亡、□□、擄掠、發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傷害物質……支出任何代價。

因而統統遮擋視野的迷霧散去,他的身材還跟著盧文華一起上升,但他的視野高度上升得更快,高過那摩天輪,高過這座都會的摩天大廈,高過天空,高過那正在運轉的人造衛星。

然後我鄙人一刹時回到了那片小樹林,狀況非常衰弱,乃至冇法和之前那樣分開,並一天一天的更加衰弱。

“讓我看看,”他咬牙道,“你到底是個甚麼玩意兒!”

不過被抓住並不是結束,我也不太懂啦, 歸正以後還要法官如何如何樣。當然, 實在我也曉得這位同窗不會為我償命, 訊息我是看過的嘛, 他是未成年人,最多被關幾年吧。

***

以是我能到處轉轉,去看那些我感興趣的事和處所。比如說, 殺死我的那位同窗, 是如何被押上警車的。

明顯大師小時候都聽過這個寓言故事――從內裡偷東西回家的小偷得到家人的鼓勵,就一次又一次偷東西,終究將本身奉上了斷頭台,讓家人悔不當初,不該給小偷鼓勵。

但陳二煌一雙金瞳收回的光芒,竟然把鏡子碎片放出的銀光壓抑了下去。

胡青和琦王教員看到,又回身看向胡不歸,獲得這位精英調查員的表示後纔去追逐。而盧文華這邊,一樣感遭到不對的他想要逃離,並且敏捷飛了起來,但陳二煌眯起眼,對著葉衛丹一聲令下。

“他還這麼小,我們不成能把他如何樣。”

因而我的屍身被人發明瞭,殺死我的那位同窗,當天就被差人叔叔抓捕。

到時候,殺了人的我和殺了人的他會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我們都是神明,但我還是這三重層疊遊樂土的主神!

那麼多的遊樂土,已經將這個星球的地表覆蓋了。

最強的,是未成年殺人凶手,淺顯的犯法行動不可,必須是殺人凶手。

但這法則也有著限定,每個出去的人身上都會有一種庇護性的力量,就是庇護著我阿誰同窗,差點殺死我第二次的阿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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