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大寨主

第十二章當堂作證[第3頁/共4頁]

“哦!那那個能給你作證?”頻頻被王有貴打斷本身說話,當眾應戰本身嚴肅,黃肱早就不耐煩了,但這時還是問了一句,心想一會定然狠狠經驗王有貴一下。

這時王有貴早已嚇傻,好好的左券如何會變,王倫這小子竟然給放牛娃出頭。一時候各種題目紛至遝來,王有貴頭痛欲裂出聲不得。

這牛娃的左券如何會變呢?

早有衙役得了叮嚀接過王有貴的文約,然後轉交給黃肱。看罷黃肱一拍驚堂木叮嚀道:“來人呀,將王有貴給我重打二十大板!“

黃肱和王有貴還是熟諳的,平時逢年過節王有貴冇少貢獻他,但這時黃肱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

“大人這左券是假的,當時我明顯寫的是“每日三餐,不再取一文錢。”這時王有貴也顧不得彆人發明本身的鄙吝貪婪,直接喊出了本身當時立約的內容。

黃肱不著陳跡的瞪了一眼,心想這左券還能有二樣不成,但還是耐煩說道:“呈上來與我看看!”

王有貴今早目睹牛娃揚言說要到縣衙狀告本身,也渾不在乎。誰想中午本身睡回籠覺時,衙役找上門來。傳聞是牛娃狀告本身,他倉促忙忙讓管家帶著左券和本身到縣衙走一趟。

“既然不說話,那便是冇有了。”黃肱直接宣判,再不給王有貴機遇。看在昔日的友情上,他已經夠啞忍了。“今朱牛娃狀告王有貴一案,人證物證具在,案情失實。宣判以下,著令王有貴了償朱牛娃人為十貫八十文,當場畫押。”略一停頓,黃肱對王有貴宣判道:“王有貴毀約貪財還拒不認罪,鄙視國法,判打三十大板以儆效尤。並罰冇王有貴五貫錢,托付衙門做公費之用。”

黃肱這個钜野縣令,是濟州府城的縣令,正和知州同城。以是好多事,他都非常謹慎。

“多謝……”牛娃一聽王倫要收下本身,還要跪下伸謝,卻被王倫一把拉住。

秀才王倫!黃肱也是認得王倫的,這是縣學近年的才子,還在州縣裡獲得了秀才的身份。

聽到王信提示,牛娃心想王官人讓本身未時(下午一點到三點)拿著左券到縣衙告密王有貴,說他必定會到,也不知現在在那裡。不過他也曉得,這個時候關頭還要看本身。想到此處牛蛙有了抖擻起來,鼓起勇氣恭敬地答覆道:“小人曉得,小人不是誣告,小人所告句句失實。”

王有貴謹慎翼翼拿起兩左券章約一看,立時“哎呦”了一聲,瞪大了眼張大了嘴,半天冇有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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