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大寨主

第十二章當堂作證[第1頁/共4頁]

聽到王信提示,牛娃心想王官人讓本身未時(下午一點到三點)拿著左券到縣衙告密王有貴,說他必定會到,也不知現在在那裡。不過他也曉得,這個時候關頭還要看本身。想到此處牛蛙有了抖擻起來,鼓起勇氣恭敬地答覆道:“小人曉得,小人不是誣告,小人所告句句失實。”

這牛娃的左券如何會變呢?

縣令黃肱點點頭,又目無神采的對王有貴問道:“王有貴,你家的牛倌告你昧下他三年的人為,總計十貫八十文,你可知罪?”

”老父母大人在上,本日門生來作證!朱牛娃的左券是我所寫,是千真萬確的。朱牛娃狀告王有貴之罪,確有其事。”王倫來作證是真,倒是來給牛娃作證的。

隻見條約之上“每日三餐,不再取一文錢。”卻變成了“每日三餐,朱再取一文錢。”

黃肱這個钜野縣令,是濟州府城的縣令,正和知州同城。以是好多事,他都非常謹慎。

隻見王倫一身紅色長袍,腰間佩帶玉環,頭髮梳得一絲不苟,束已銀色頭冠,站在堂上,身軀筆挺,更顯卓爾不群。

他中間的王信倒是有膽量的,見牛蛙不作聲,小聲提示道:“好好答覆就是了,不要怕!有我呢,再說一會我大哥就來了。”

王有貴今早目睹牛娃揚言說要到縣衙狀告本身,也渾不在乎。誰想中午本身睡回籠覺時,衙役找上門來。傳聞是牛娃狀告本身,他倉促忙忙讓管家帶著左券和本身到縣衙走一趟。

這一下突如其來,把王有貴嚇得三屍暴跳,聲音也高了起來。“大報酬何打我,小人冤枉!”

黃肱在這之前已經審過了兩莊案件,這時他沉吟少量,猛地一拍驚堂木,大聲喝道:“朱牛娃,你已奴婢之身如果誣告彆人,罪加一等,你可曉得?”

另一邊跪著的王信和朱牛娃見到王倫來到,底氣頓生,朱牛娃一時忍不住還哭了出來。

王有貴謹慎翼翼拿起兩左券章約一看,立時“哎呦”了一聲,瞪大了眼張大了嘴,半天冇有合上。

“不必如此!”王倫一伸手攙扶起牛娃,想了想又說道:“此後你若無去處,就跟著我吧!”

那邊黃肱不作聲,衙役哪敢擔擱,架著王有貴就出去行刑。

誰也冇重視到,最後從衙門內堂走出來一名小小書辦,手裡拿著王倫改了的牛娃的左券,眼睛隻看著上麵的“每日三餐,朱再取一文錢”一句。

卻說這日下午钜野縣八字大門兩邊開,門前站了一堆看熱烈的百姓。明天是衙門審案的日子,為了表示公證,縣令黃肱特另衙役翻開大門讓百姓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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