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1

第7章 史大郎夜走華陰縣 魯提轄拳打鎮關西(2)[第2頁/共5頁]

且說魯達深思:恐怕店小二趕去反對他,且向店裡掇條凳子,坐了兩個時候。約莫金公去得遠了,方纔起家,徑到狀元橋來。

天氣微明,隻見魯提轄大踏步走入店裡來,大聲叫道:“店小二,那邊是金老歇處?”小二哥道:“金公,提轄在此尋你。”金老開了房門,便道:“提轄官人,內裡請坐。”魯達道:“坐甚麼?你去便去,等甚麼?”金老引了女兒,挑了擔兒,作謝提轄,便待出門,店小二攔住道:“金公,那邊去?”魯達問道:“他少你房錢?”小二道:“小人房錢,昨夜都算還了。須欠鄭大官人典身錢,下落在小人身上把守他哩!”魯提轄道:“鄭屠的錢,灑家自還他。你放這老兒回籍去。”那店小二那邊肯放。魯達大怒,摣開五指,去那小二臉上隻一掌,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再複一拳,打下當門兩個牙齒。小二爬將起來,一道煙走向店裡去躲了。店東人那邊敢出來攔他。金老父子兩個,忙忙離了店中,出城自去尋昨日覓下的車兒去了。

魯達瞥見世人看榜,捱滿在十字路口,也鑽在人叢裡聽時,魯達卻不識字,隻聽得世人讀道:“代州雁門縣依奉太原府批示使司,該準渭州筆墨,捕獲打死鄭屠犯人魯達,即係經略府提轄,如有人停藏在家宿食,與犯人同罪;如有人捕獲前來,或首告到官,支給賞錢一千貫文。”魯提轄正聽到那邊,隻聽得背後一小我大呼道:“張大哥,你如安在這裡?”攔腰抱住,扯離了十字路口。

且說魯達自離了渭州,東逃西奔,卻似:

扶肩搭背,交頸並頭。紛繁不辨賢愚,擾擾難分貴賤。張三蠢胖,不識字隻把頭搖;李四矮矬,看彆人也將腳踏。白頭老叟,儘將柺棒拄髭鬚;綠鬢墨客,卻把文房抄款目。行行老是蕭何法,句句俱依律令行。

魯提轄回到下處,吃緊捲了些衣服、川資、金飾、銀兩。但是舊衣粗重,都棄了。提了一條齊眉短棒,奔出南門,一道煙走了。

且說鄭屠家中世人,救了半日不活,嗚呼死了。長幼鄰居徑來州衙告狀,樸重府尹升廳,接了狀子,看罷道:“魯達係是經略府提轄,不敢私行動來捕獲凶身。”府尹隨即上轎,來到經略府前,下了肩輿,把門軍士入去報知。經略聽得,教請到廳上,與府尹見禮罷,經略問道:“何來?”府尹稟道:“好教相公得知,府中提轄魯達,無端用拳打死市上鄭屠。未曾稟過相公,不敢私行緝捕凶身。”經略傳聞,吃了一驚,深思道:“這魯達雖好技藝,隻是脾氣鹵莽,今番做出性命事,俺如何護得短?須教他推問使得。”經略回府尹道:“魯達此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既然犯了性命罪惡,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曉得,方可斷決,怕今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小我時,卻欠都雅。”府尹稟道:“下官問了情由,合行申稟老經略相公曉得,方敢斷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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