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自有顏如聿

第五十章 爭議[第2頁/共3頁]

但很較著,其彆民氣裡都有了底,這份證據恐怕是真的。

宋潔聽到他說“我當事人”,一時冇反應過來是誰,聽到他前麵的話,才突然想起,她的當事人不是寧傑,而是寧傑老婆!臉垂垂白了。

秦聿俄然換了個題目,“如你所言,屋子是你買的,50萬轉賬中有32萬是債務,五年間寧先生隻給了你18萬做餬口費,寧先生每個月餬口費起碼四五萬,寧先生跟你像伉儷一樣餬口,18萬連一年的餬口費都不敷,每年必須你倒貼三十幾萬才氣保持他的餬口程度――以你的人為程度,你是如何做到既單獨買房又養寧先生的?”

“那又如何?”

這是寧傑兩年前的手機。

“但我們都曉得寧傑是以老婆的名義告狀宋潔,他纔是真正的被告。”

“我也認同這份證據不予采取。”薑芮書道,非論秦聿出於甚麼目標,她都不想放縱,但是……

而秦聿此次的行動……

她都有點思疑秦聿是不是看清了這點,等著被告承擔舉證不敷的倒黴結果。

薑芮書看著上麵一個個忍笑的也是很無語,提示了一句,“被告方,重視你的話題不要偏離爭議點。”

厥後寧傑說手機丟了,買了新手機,又把本來的卡辦了返來,她便冇多心。開庭前看到被告提交的談天記錄,她是擔憂過的,但又想到寧傑手機早已不知所蹤,他們冇法證明真假,她隻要把本技藝機上的記錄刪除,就不會有人再能拿捏這個把柄。

薑芮書深深看了秦聿一眼,這時,中間的吳佳聲抬高聲音道:“我不認同這份證據。”

“被告方清楚早已拿到物證,卻用心壓著不提交,想在法庭出其不料打擊被告,這是用心粉碎法則。”女狀師控告秦聿的凶險行動。

女狀師頓時站起來反對,“這個物證冇有事前提交,被告不能認同。”

“被告另有無其新的辯論定見?”

女狀師神采微微一變,咬緊牙關:“總之被告不認同這份證據。”就算統統人都曉得這份證據是真的,隻要能用法則解撤除,就絕對不鬆口。

但是讓寧傑沉默能夠嗎?

神特麼的因為愛情,這也太埋汰了人。

宋潔考慮道:“也不是冇有,偶然候他不返來,但他說是去見孩子,我就冇思疑。”

“那是被告楊密斯的主張,他是代理人。”

“合議庭需對本案開庭非常鐘停止評斷,15分鐘後持續開庭,現在開庭。”薑芮書敲了敲法槌,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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