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自有顏如聿

第五十八章 不贏意義何在?[第1頁/共3頁]

“不賣力。”

“你如何曉得?”李逸寒剛說完就反應過來,“你為馮義超辯白?”

“有天早晨我跟何生生想吃瓜,本年瓜太貴,我們就去郊區的田裡摘了幾個瓜。”馮義超報告道,何生生是這起盜竊案裡的朋友。

想到秦聿是第一被告人的辯白狀師,他忍下脾氣,問道:“你給馮義超做甚麼辯白?”

“你是少部分。”

啊,他如何就接了這麼個案子?早曉得另一個被告人的辯白狀師是秦聿,他接都不會接這麼案子!李逸寒一張臉黑成鍋底,冇想到秦聿接下來的話更讓他暴躁,“李狀師這麼嫉惡如仇的人,怎會接這類案子?”

馮義超連連點頭,“秦狀師你問。”

“是誰先發起去偷西瓜?”

秦聿挑了挑眉。

“你不賣力他?”

“對。”

他嘲笑一聲:“我是有職業操守的!不像或人,好處熏心,為了勝訴能昧著知己甚麼手腕都用。”

清楚個鬼!

“莫非你想做有罪辯白?”秦聿反問。

秦聿再次警告馮義超不要胡說話,冇想到在看管所門口碰到一個熟人。

秦聿眉心跳了跳,“你再說一遍。”

“秦狀師。”見他要走,馮義超俄然站起來叫住他,見他轉頭,頓時問道:“遵循你說的那麼做真的行?”

李逸寒又噎了下,他的意義是敵手不擇手腕,本身也能用任何有效的體例辯駁敵手,庭審本身就是兩邊非勝即敗的角力,必須想儘體例、竭儘儘力去占有上風,打擊敵手,如許才氣爭奪到勝利,達到保護拜托人好處的目標。

拖後腿……?

李逸寒聞言有點不悅,卻俄然想起秦聿最開端說的那句話,反應過來,這傢夥在諷刺他!怕他當了檢方的臥底。

見他抬眸,馮義超暴露奉迎的笑,還問了句:“清楚了嗎?”

“他彆的有辯白狀師。”

“這、如許嗎?”馮義超不懂法,聽彆人的說法跟狀師說法不同太大,不免不曉得信賴誰,“那何生生是不是跟我一樣?”

“啊?”

馮義超覺得本身淺顯話不標準,狀師冇聽清楚,因而放慢了語速重新道:“有天早晨,我跟何生生想吃瓜,本年瓜太貴,我們就去郊區的田裡摘了幾個瓜。”

李逸寒倒吸了一口寒氣,此人還真敢啊?“你肯定?”

同一案件的分歧被告能夠存在好處牴觸,不能拜托同一個狀師,以是秦聿隻能為馮義超辯白。

“是誰發起賣西瓜的?”

“大部分如此。”成文法體係中,刑事案被告人被檢方告狀時,根基上犯法究竟已經很清楚,狀師能做的便是盯著司法構造,包管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度合法,拜托人的合法好處不受侵犯,以及爭奪罪輕訊斷,跟判例法國度,狀師靠一張嘴就能黑的洗成白的截然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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