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致命問題[第1頁/共3頁]
“你們曉得她男友的身份嗎?”
“這麼說能接在此之前也不曉得寧先生已婚?”
梁敏敏是個四十多歲的家庭婦女,跟宋潔家是鄰居。
“是的,不過我們還是不放心,親身去見了寧傑,寧傑親口說他跟他老婆早就各過各的,互不乾與,他是至心跟小潔在一起過日子。”
被告的企圖已經很較著,將黑鍋都推到寧傑身上,她隻是一個被棍騙豪情的無辜女性,兩人之間不構成包養乾係,以此支撐她對於債務乾係的主張,同時也能爭奪法官好感乃至憐憫。
“也就是說,被告在明曉得寧傑已婚的環境下,仍然跟他在一起,是因為寧傑說本身已經跟老婆分家,並且籌辦仳離,他們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
“也就是說,寧先生曾經很長一段時候以宋潔的丈夫身份出入宋潔家?”
說不曉得……
“是她本身太高調被彆人曉得當我的戀人,哭著跟我說她冇臉見人,我被她哭得心煩,跟他們公司的人也冇太多打仗,才承諾默許本身已經仳離。”寧傑抬高了聲音憤怒道,誰想到他一時心軟,就被這女人操縱了!
“真提及來是不是老公我們也不曉得,宋潔最開端說那是她男朋友,厥後結冇結婚冇說,我也就見過兩三次,不過這位寧先生常常開車去接宋潔上班,有人給宋潔先容工具,宋潔也總說本身有工具。”
“是如何曉得的?”
送走宋潔母親,女狀師再次申請證人出庭,“被告方申請傳喚證人梁敏敏到庭。”
“寧傑跟被告在一起期間,兩人有經濟來往嗎?”
“四五年如許,冇到五年。”
不得不說宋潔挺聰明,曉得多說易錯,哪怕本身的答覆有點分歧道理,也未幾說一句,隻要被告冇有證據,就不能顛覆她的說法。
“小潔常常給他買東西,衣服、吃住、花了很多錢,我還常常說她年紀越來越大,要重視攢點錢,她老是攢不住,說寧傑給她買東西,她不能老是讓寧傑支出,幾年下來人為越來越高,手上卻冇留下甚麼錢。”
她心念電轉,衡量兩個答覆的利弊,終究感受顛覆原有證詞和辯論計劃風險太大,對宋潔幾不成察地搖了點頭。
寧傑神采一變,瞪眼著劈麵的人,這個死女人!
女狀師持續問:“你們有禁止被告跟寧傑在一起嗎?”
秦聿看著劈麵,微微眯了眯眼睛,嗯了聲,表示本身曉得了。
“是的。”
“感謝,我的發問結束了。”
秦聿給了寧傑一個警告的眼神,寧傑誠懇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