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兩回事[第2頁/共3頁]
兩年後,他的婚事也定了下來,是都城一名三品大員的女兒,現在他的兒子已然半歲了。
是以,李稷是絕對不但願顏彥走這條路的。
雖說這件事當年他辦得比較隱晦,可太後和皇上皇後是甚麼人?
有顏家的大力攙扶,雲氏很快坐穩了太後的位置,而顏彥的祖母嫁給顏昌後,也很快生下了一個兒子,也就是顏彥的父親顏芮,五歲後,顏芮進宮做了李琮的伴讀,再厥後,又為李家的江山社稷奉獻了本身年青的性命。
正因為有這些錯綜龐大的乾係在,當年的李稷才抱了一絲胡想,但願太後能看在顏家的奉獻上承諾把顏彥嫁給他,可又因著他彼時實在幼年,還未到束髮之年,冇法把這些話說出來,隻得委宛地向太後發起緩幾年再給顏彥訂婚。
就算他不能娶她,可他但願能不時看到她,能隨時曉得她的狀況,因為現在的他有才氣庇護她也有才氣給她一份安穩敷裕的餬口。
這麼著他才承諾顏彥的前提,讓陸夫人當眾向顏彥賠罪認錯。
可顏彥的祖母病重,她白叟家臨終前的心願是能看到敬愛的大孫女婚事落定,如許到了地府之下她也能向本身的兒子兒媳有個交代,是以,太後采納了李稷的要求,顛末一番精挑細選,定下了陸鳴。
這點李稷倒也聽顏彥說了,因此,略一掂掇,“父皇,兒臣感覺彥兒mm說的冇錯,這件事錯在陸家,憑甚麼mm要平白受這屈辱?至於陸家說的求娶,兒臣以為是兩回事,mm要嫁陸家,也必須得清明淨白地嫁出來,不然,今後她如何在這些世家大族裡安身?”
可即便如此,他也不但願她去和親啊。
因著李琮實在太小,雲氏隻能垂簾聽政,為穩固本身的權勢,同時也為保護兒子的皇權,聰明的她把本身一手帶大的胞妹嫁給了當年的定南侯世子,也就是顏彥的祖父顏昌。
另有一點,本朝常例,為防外戚坐大,皇子們的婚事普通都是從那些三四品官員的女兒中遴選,從不在這些世家大族裡遴選正妻。
因而,為了怕扳連到顏彥,從那以後,李稷也主動冷淡了顏彥。
“父皇,阿誰陸呦兒臣倒是見過一次,彷彿是有一年我們在陸家集會,不知如何提及來陸家的藏書,陸鳴把我們帶去了他家的藏書樓,成果在那看到一個和我們春秋相仿的男人在作畫,隻不過他一見到我們慌鎮靜張地就跑了,兒臣倒是留意了一下他的畫作,說實在的,很有靈氣,不比陸鳴的功底差。”李稷回想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