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作者的思想[第1頁/共3頁]
說完,它把酒杯裡的酒一飲而儘了。
“也是,那我統統都不看,就讓時候在我的身上流轉。我不求看甚麼,摸甚麼,獲得甚麼,就如許。”
“你要活著做甚麼?”
“哎呀。真的是費事呀。就如許認命吧。既然活著,又能思惟,為何思惟些這麼費事的事情呢?”
它們開端喝龐大的啤酒罐裡的酒。
“我分歧意如許的觀點。相對於‘罪’來講,誰又是受害者呢?那些被生命吃掉的‘能量’麼?”
“那又如何說我甚麼都冇有,甚麼都不是呢?”
“如許講來,慾望確切挺費事的。”
因為配角會一向走在路上,直到他死去。時候終將把統統的存在都淹冇。冇有甚麼生命會永久,冇有甚麼存在會一向穩定。
“人是甚麼?”
不可,一堆慾望的幻象構成的實際莫非就把我打敗了?
有的雲很大,我就在雲上跑,碰到了一個女人,斑斕的女人。她對我笑。我們做愛了。
寫道這裡,戴明有種想結束《手與眼的傳說》的打動。
我開月朔小我在地上走,不知如何的走到了雲上麵。從一朵雲跳到另一朵雲,我高興的笑著,一小我。
“思惟多了,就會看破痛苦的本質了。”
我在夢裡冇有想多少時候,我從龐大的啤酒罐上跳了下來,試圖用手扇著飛起來。但冇有勝利。我掉到了野獸中間,被它們吃了。
“甚麼是‘原罪’?”
“我在這裡做甚麼?我是誰?我要到那裡去?我從那裡來?”
我爬到了一罐龐大的啤酒瓶上麵,俯視著那些被慾望附身了的野獸們。它們朝我大吼大呼。我俯視著它們笑(我也不知夢裡的我為何而笑),不知從何時,它們圍著龐大的啤酒罐歡舞起來。
“甚麼意義?”
我們從雲上做愛做到了地上。地上很傷害,四周都是凶悍的野獸。它們全都看著我,漸漸走邇來。我從它們的眼裡看到了慾望。它們想吃我。
“甚麼是慾望?”
那麼……就結束吧。
醒來後的現在的我不曉得我在接下來的時候去做甚麼。去看風趣的故事來打發我的生命麼?還是締造我自認風趣的故事來打發我的生命?
“你又不是豬,你如何曉得豬也會像人如許做?”
夢裡的我在黑的一無統統的天國裡自言自語了起來:
“如果痛苦呢?”
但野獸們在大地上遍及都是,我跑到那裡都有野獸追逐我,讓我不得半晌歇息。奔逃,就是我的生命的全數麼?在夢裡我一邊奔逃,一邊深思本身的生命。莫非我應當鼓起勇氣去克服那些野獸們?那克服後呢?那又是一片如何的大地,生命們又能有多少時候不被野獸異化?(我很驚奇夢裡的我思惟的題目這麼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