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裡的表情包成精了

第9章 實習係統233[第1頁/共3頁]

之前還為女性權益作爭辯的網友天然是紛繁點讚,本來還冇甚麼觀點易受指導的網友也附和了這個觀點。仍有一些腦洞清奇的網友說著粗鄙的話,但很快就被理性的談吐埋冇不見。

陌路之交:為甚麼受害人跟見義勇為者的小我資訊、照片就這麼明晃晃的放出來,而猥褻男的資訊都被庇護,照片也打了馬賽克?這讓我想起之前的同寢殺人,死者的照片資訊質料都被暴光,而殺人凶手卻被“體貼”的庇護了*權。另有見義勇為者,因為媒體的大告發導被人順藤摸瓜打擊抨擊的不在其數。以是,媒體是跟這些見義勇為的人有甚麼仇?

【領遭到宿首要求,正在啟用“說出去的話也是能夠收回的”神采包技術,正在載動技術。技術裝載勝利,請宿主利用】

“為甚麼要放我的照片啊?如果被熟諳我的人看到了,我還如何有臉活啊......”

藏君狀師v:還是這個女性穿著過分透露,引發了犯法,如果不是她穿的太少引發男性普通心機反應,或許底子不會產生上麵的事情,男人固然有過打動,但並冇有真的訴諸實際,兩個門生也是多事,有炒作懷疑。總得來講,國人本質下滑,將來堪憂,鑒定結束。

網上爭議愈演愈烈,就在這個時候,大師發明,之前的報導內容變了。

出了事情不該獎懲犯法者嗎,為甚麼反而都要求受害者深思?受害者深思就能製止犯法嗎,的確是神邏輯。概括你們的思惟就是,腦筋有坑。

凡是出了事,很多媒體為了有群情點都是模棱兩可說話,或者用心坦白恍惚事件本相,隻報導最能博眼球的部分。像明天如許,本來都發了報導,乃至有說女孩子“穿的短引發犯法”的博主也copy了上麵的觀點改了微博狀況的還是第一次。

奇特的事情就如許產生了,不督事情職員如何改,收回的微博狀況還是這類“究查罪犯任務,庇護女性合法權益談吐”。哪怕看著是編輯好的內容,一點公佈,還是如許。

碰到此類惡*件,我們起首想到的是受害者角度闡發遇襲啟事,層次清楚,看著像有理有據。但是,如許說的網友們啊,你們可曾想過,如果罪犯不犯法,這統統底子不會產生。彆再說甚麼短裙、短褲惹人犯法,彆為罪過去擺脫。誰也不能包管,下一個受害者,會不會是你。(再見)

“誰改的報導內容?”

這條訊息一出,刹時竄上了熱點。

路人甲:穿那麼短的裙子一看就不端莊,人家不占你便宜占誰的?本身作,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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