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憶的前世今生

第10章 LV[第2頁/共5頁]

不穿一下總不曉得是否夾腳是吧?

這個男人有一張猙獰的臉,他老是笑,可他的笑容背後就像埋冇著兩條毒蛇,三角頭,絲絲吐著信子,眼睛射出綠光,讓人在六月裡也會感到一股寒意從腳板心升起。我恨不能撲上去咬他幾口,咬住他的脖子,像吸血鬼似的吸乾他的血液,但是光想想,就已經讓我噁心得嘔吐不已。或許我有一把刀,我會不顧統統的捅進他的胸膛,但實在就算給我一把槍,我也已經有力舉起扣動板機。我感受滿身的力量都被抽暇了,不是血液在流失,而是靈魂在消逝,像風中的一股青煙似的。我狂喊著,但嗓子已經沙啞,聲音像在暴風中被吹散了似的似有如無。禽獸,禽獸。我要去告你,我要告得你下獄,讓你家破人亡。

你在說甚麼,我不懂。

好吧,就算她不瘋,用得著對我這麼凶嗎?韓佳穎怒道。

當車禍後何方說落空了影象,羅婉覺得他們是重新開端,實在何方向來冇有健忘她,當然也冇有健忘曾真,他之以是挑選羅婉,是因為曾真給他的餬口已讓他膩煩,他感覺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反覆,人的平生就像一個由無數個點串成的直線,毫無別緻,每天有的是各種百般的雞毛蒜皮,各種辯論不休,而他是一個內心充滿浪漫豪情的人,感覺如許過一輩子無疑是白活一場,或許外遇就是尋覓餬口中新奇感的必定之路。他討厭平淡,卻又冇法傳奇,統統的逃離都是白搭,像一條魚,從一個水池跳進另一個水池,都是一潭死水,冇有壯闊的波瀾,冇有奇特的海景,冇有夢幻的龍宮。但在跳出來之前,魚兒不會如許想,總誤覺得中間的水池是大海。以是與羅婉結婚今後,他發明餬口並冇有竄改,隻不過曾真的嘮叨換成了羅婉的嘮叨,雞毛還是雞毛,蒜皮還是蒜皮,平淡的辯論卻換了一種吵法,曾經是節衣縮食的,現在的辯論卻有些豪侈:二手的寶馬,比彆人晚買一天的LV,列隊買的蘋果6……

你不會告我的,因為我是他爸爸。

我思念何方,我有滿腔的話語要跟他說,我曾經猖獗的尋覓他,可當有一天我遠遠的瞥見他,卻幾近想逃。當我轉過身去時,聞聲他在叫我的名字,我隻得回過甚來,勉強一笑,這笑容像苦瓜,我不敢昂首,不敢正視他的眼睛,我說,你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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