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第12章 孝武本紀[第1頁/共9頁]

公玊帶曰:“黃帝時雖封泰山,然風後、封钜、岐伯令黃帝封東泰山,禪凡山合符,然後不死焉。”天子既令設祠具,至東泰山,東泰山卑小,不稱其聲,乃令祠官禮之,而不封禪焉。厥後令帶奉祠候神物。夏,遂還泰山,脩五年之禮如前,而加禪祠石閭。石閭者,在泰山下阯南邊,方士多言此神仙之閭也,故上親禪焉。

元年,漢興已六十餘歲矣,天下乂安,薦紳之屬皆望天子封禪改正度也。而上鄉儒術,招賢能,趙綰、王臧等以文學為公卿,欲議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諸侯。草巡狩封禪改曆服色事未就。會竇太後治黃老言,不好儒術,令人微得趙綰等奸利事,召案綰、臧,綰、臧他殺,諸所興為者皆廢。

其春,勝利侯上書言欒大。欒大,膠東宮人,故嘗與文成將軍同師,已而為膠東王尚方。而勝利侯姊為康王後,毋子。康王死,他姬子立為王。而康後有淫行,與王不相中,相危以法。康後聞文成已死,而欲自媚於上,乃遣欒大因勝利侯求見言方。天子既誅文成,悔痛恨其早死,惜其方不儘,及見欒大,大悅。大為人長美,言多方略,而敢為大言,處之不疑。大言曰:“臣嘗來往海中,見安期、羨門之屬。顧覺得臣賤,不信臣。又覺得康王諸侯耳,不敷予方。臣數言康王,康王又不消臣。臣之師曰:‘黃金可成,而河決可塞,不死之藥可得,神仙可致也。’臣恐效文成,則方士皆掩口,惡敢言方哉!”上曰:“文成食馬肝死耳。子誠能脩其方,我何愛乎!”大曰:“臣師非有求人,人者求之。陛下必欲致之,則貴其使者,令有支屬,以客禮待之,勿卑,使各佩其信印,乃可使通言於神人。神人尚肯邪不邪。致尊其使,然後可致也。”於是上使先驗小方,鬥旗,旗自相觸擊。

十一月乙酉,柏梁災。十仲春甲午朔,上親禪高裡,祠後土。臨渤海,將以望祠蓬萊之屬,冀至殊庭焉。

明天子所興祠,泰1、後土,三年親郊祠,建漢家封禪,五年一脩封。薄忌泰一及三1、冥羊、馬行、赤星,五,寬舒之祠官以歲時致禮。凡六祠,皆太祝領之。至如八神諸神,來歲、凡山他名祠,行過則祀,去則已。方士所興祠,各自主,其人終則已,祠官弗主。他祠皆如其故。今上封禪,厥後十二歲而還,遍於五嶽、四瀆矣。而方士之候祠神人,入海求蓬萊,終無有驗。而公孫卿之候神者,猶以大人跡為解,無其效。天子益怠厭方士之怪迂語矣,然終皋牢弗絕,冀遇其真。自此以後,方士言祠神者彌眾,然其效可睹矣。

推薦小說:

法醫王妃:我給王爺養包子 |  黎明醫生 |  烈焰燎原 |  這個鍋我背了![快穿] |  貪財兒子腹黑孃親 |  雜燴飯攤 |